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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再次征集供销合作社史料文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3 信息来源: 省供销社 责任编辑:办公室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再次征集
供销合作社史料文物的通知

粤供党办函〔2022〕205号

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学校、省供销集团和各出资企业:

  自省供销社筹建广东省供销合作社教育基地以来,史料文物征集工作得到各市县供销社的重视和支持,特别是广州市社、珠海市社、江门市社、惠州市社、湛江市社、梅州市社、白云区社、新会区社、台山市社、鹤山市社、乐昌市社、阳春市社及省社直属各单位提供了一批有价值有意义的史料文物、图片、文献资料。

  为进一步更广泛、深入挖掘和搜集宝贵的历史资料,研究宣传广东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历史,教育引导广东供销人传承、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提振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汇聚兴农富农强农的社会力量,激励新供销人接续投身供销合作事业,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供销贡献,需再次向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征集反映供销合作社发展历程的历史资料和实物展品。现就广东省供销合作社教育基地史料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反映、记录供销合作社不同历史时期发展成就的代表性物品,主要包括各级供销合作社成立以来的具有标志性和典型意义的物质和非物质形态物品。

  二、征集类别

  (一)实物类

  1.具有一定历史沉淀和展示价值的代表性物品,包括票证、牌匾、印章、报刊、书籍、档案、文件、荣誉证、工作证、职称证、社员证等。

  2.具有独特地位和历史价值的小型设备或生产工具、劳动用品。包括营业柜台、办公桌、算盘、称、扁担、货郎担、马灯、工作服(鞋、帽)等。

  (二)档案及文献资料类

  1.人物资料:省领导、总社领导调研指导的照片、资料;省社历届领导人的活动照片、资料;系统历届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照片、事迹。

  2.文献资料:地方供销合作社公开出版的年鉴、社史、社志,以及历史文件、章程、历史书籍等。

  3.影像资料:供销合作社的历史照片、视频、录音等。

  三、征集方式 

  本着史料和实物持有人自愿的原则,采取捐赠、复制、租借、收购、拍摄等多种形式征集。

  (一)捐赠。文物及展品征集以捐赠为主,鼓励各单位及个人自愿捐赠。

  (二)复制。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对已经消失或仍在使用,且具有特殊历史价值的文物、实物资料进行复制。

  (三)租借。在所有权不变的原则下,采取代为保管、租借等方式进行征集。

  (四)收购。确需对收藏者或持有人实施补偿的,经文物及展品征集专家鉴定后,按有偿征集程序和规定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五)拍摄。提供JPG格式的数码文件,文件名注明提供者姓名、拍摄者姓名以及1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结束后将通报表扬组织工作有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多措并举,广泛动员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征集历史资料活动,发掘曾经在供销合作社工作过的老领导、老职工,征集有历史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三)对所提供的物品最好说明其年代、背景以及意义。

  (四)妥善保管或登记收藏者信息,以便上门拍摄,按时报送。

  五、征集时间

  (一)集中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

  (二)后期将长期接受系统内外各界人士捐赠供销合作社历史资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筠镇,联系电话:020-37620705;13822207171

  电子信箱:sgxs_dwb@gd.gov.cn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菜园东80号

  邮编:510080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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