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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转发总社办公厅
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农民丰收节
供销合作社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3 信息来源: 省供销社 责任编辑:办公室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转发总社办公厅

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农民丰收节

供销合作社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深圳宝安、龙岗区供销合作社,省供销集团和各出资企业:

  现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农民丰收节供销合作社活动的通知》(供销厅合〔2022〕53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以“庆丰收迎盛会”为主题办好今年丰收节供销合作社活动,在全省系统营造共庆丰收、共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浓厚氛围。现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积极参加丰收节系列节庆活动。全省系统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主动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围绕丰收节主题,发挥系统优势,遵循“务实、简约、喜庆、共享”原则,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组织引导供销合作社系统各类经营服务组织,积极组织参与全国总社、省直有关部门及当地党委、政府举办的丰收节系列节庆活动,充分展示我省各地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的成果。

  二、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农业社会化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组织引导供销合作社商场、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基层各类经营服务组织,策划开展品牌推介、直播带货等多种形式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解决农村地区农产品销售难题。依托供销合作社农资农技等社有企业,开展土地托管、统防统治、面源污染防控、配方施肥等农业生产服务,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品牌创建。

  三、压实安全责任。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丰收节筹办工作,制定疫情防控详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细做实各项防控措施,压紧压实安全防范责任,严密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安全开展活动。

  四、要及时总结,注重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遵循现代节日的表现方式、传播方式,利用全媒体平台以及全国总社、《中华合作时报》、省社的宣传平台,及时宣传丰收节活动,营造共庆丰收的浓厚氛围。请各市级供销合作社及各单位于10月21日前将本地丰收节活动总结(包括文字、图片等)及丰收节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省社。

  为加强联系,请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和省社直属各单位将丰收节活动的责任部门、联系人的有关信息(见附件2)于9月15日前报送至省社合作指导处。

  附件:1.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2.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联系人登记表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

2022年9月13日  

  (联系人:程亮,联系电话,020-37621611,电子邮箱:sgxs_zdc@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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