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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6 信息来源: 财务会计处 责任编辑:办公室

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深圳宝安、龙岗区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公司:

为做好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2013年度企业会计决算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系统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根据全国总社和广东省财政厅对2013年度企业会计决算工作的要求,现将2013年度企业会计决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种类

2013年各地需上报省社的报表共8张(表样见附件):

(一)资产负债表(财会年企01表);

(二)利润表(财会年企02表);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会年企04表);

(四)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财会年企06表);

(五)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财会年企07表);

(六)基本情况表(财会年企08表);

(七)供销合作社企业补充指标表(财会年企补13表);

(八)供销合作社分层级主要财务指标表(财会年企附01表);

指标填报口径统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上报要求

(一)报送时间

1、各地2013年度决算报表于2014年2月28日前报送省社,财务分析于2014年3月7日前报送省社;

2、省社直属公司2013年度决算报表于2014年2月28日前报送省社和粤合公司,财务分析于2014年3月7日前报送省社和粤合公司。

(二)报送形式

1、电子版格式

各地市需要报送的电子版包括市、县(市、区)合并会计报表、市、县(市、区)所属企业和基层社分户报表数据,报送至供销合作社网络信息系统,金额单位为“万元”(可保留两位小数)。地级市社负责审核所属县(市、区)供销社、市属企业上报的数据;

省社直属公司需要报送的电子版为两种格式:一是包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和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报表,按照财政久其软件电子版报表格式填报,金额单位为“元”;二是公司及子公司分户报表数据,报送至供销合作社网络信息系统,金额单位为“万元”(可保留两位小数)。

2、纸质版格式

各单位在省社审核确认各地上报电子版数据无误后,打印上报纸质报表,纸质报表包括汇总封面、编制说明、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以及年度财务分析。汇总封面上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相关人员签章,采用A3幅面打印纸打印。

三、工作要求

各地供销社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表格式和内容,做好报表数据录入、审核、汇总等各项工作。同时做好年度财务分析工作,客观反映社有企业运营特点及发展趋势,真实体现社有资产监管和运营的情况,剖析问题,提出建议,充分发挥财会部门的职能作用,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服务。

 

附件下载:2013年度决算报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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