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在各单位前一阶段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社决定组织对省社直属单位及部分控股(代管)企业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年11月1日-11月20日
二、检查范围
纳入“小金库”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单位详见附件1。
三、检查重点
1、各单位前一阶段整治行动自查情况,是否存在走过场、弄虚作假的现象;
2、是否存在通过使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的“小金库”的现象;
3、是否存在通过销售返利设立的“小金库”的现象;
4、是否存在通过转移资产、资金,以及通过其他形式未按规定纳入本单位账簿管理设立的“小金库”的现象。
四、报送资料
1、11月15日前报送重点检查阶段工作情况总结以及直属学校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情况表、直属企业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情况表(附件2.1、2.2);
2、11月20日前报送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情况汇总表、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检查情况明细表(附件2.3、2.4)。
将收入相关的合同(协议)、会计凭证及附件、相关科目明细账、业务台账复印件等资料整理归档,以备省社检查。
联系人: 凌政伟 戴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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