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去年,自省社《关于加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粤供科〔2012〕36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以来,各地供销合作社和农资经营企业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对本系统经营实体进行清理整顿,对挂靠、对外发包等经营实体进行专项整治,收到较好效果。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经营企业还存在挂靠经营的现象,损害了供销合作社的形象和信誉。
为进一步规范农资企业经营,省社决定从今年6月下旬至今年年底,在全省系统再次深入、全面开展整顿农资企业挂靠经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深入排查。各级供销合作社和农资经营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在去年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再次对所属农资经营企业挂靠情况进行深入排查、逐一梳理,彻底摸清农资企业挂靠经营情况。
二、全面清理。要在全面排查梳理的基础上,制订清理措施,明确清理责任、目标和期限,彻底清理挂靠供销合作社的农资经营实体,杜绝承包经营和委托经营,进一步规范全省系统农资经营和提升农资经营质量安全水平。
三、强化监督。各级供销社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大力度,切实加强农资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各农资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仓储管理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各级供销合作社及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要在6月中旬至7月底完成排查工作;8月初上报清理方案;8月至10月进行清理;11月,省社将抽查有关市县的清理情况。
请各地级市供销合作社(含宝安、龙岗区社)和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于8月5日前将《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企业挂靠经营情况表》(附件1)、11月5日前将《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挂靠经营清理情况表》(附件2)报省社科技工业处。
联系人:郭加文,020-3762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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