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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广东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实施股权投资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4 信息来源: 财会处 责任编辑:办公室

各地级以上市供销社、财政局,顺德区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供销社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3年广东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以下简称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实施股权投资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的意见(试行)》(粤府办〔2013〕16号)精神和 《广东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现将2013年广东省“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实施股权投资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广东省境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和再生资源经营企业(深圳市除外)。

(二)申报主体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控制度,会计独立核算,资产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项目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盈利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四)供销社(含全资和绝对控股企业)为申报主体的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34%。

(五)申报项目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申报主体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二、支持范围

(一)农资经营企业农资物流园区、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络体系升级改造项目及农化、农技服务体系。包括对现有农资生产流通设施和经营网点进行整合,形成相对完整的农资连锁配送网络。

(二)农副产品经营企业农副产品配送中心、农副产品加工生产体系、批发交易市场、连锁经营网络体系升级改造项目。包括改造农副产品配送中心、经营网点、批发交易市场的经营服务设施,依托农副产品基地,以现代物流配送为手段,构建从基地、加工到市场、配送和终端卖场一条龙的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

(三)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升级改造项目。包括升级改造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和具有配送功能的中心店,改造、新建乡镇连锁店和扩大加盟店,发挥骨干连锁经营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完善城乡结合、上下贯通的县、乡、村三级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

(四)再生资源经营企业再生资源园区、社区回收站(点)、分拣加工交易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形成以园区为依托,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市场集散加工为核心,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为目的的一体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三、股权投资形式

(一)对公司进行直接投资。

(二)通过合作发起设立专门的项目公司。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请。各地供销社会同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项目,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加具审核意见,由地级以上市供销社联合同级财政部门上报省供销社和省财政厅。省供销社直属单位的申报材料,由省供销社进行初审。

(二)项目评审。省供销社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包括股权投资类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科学评审、竞争择优。

(三)独立调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省供销社会同省财政厅将入围项目交由受托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聘请法律、财务审计、评估等第三方中介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可行性分析和投资方案谈判等,提出尽职调查报告及投资方案建议。

(四)下达计划。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受托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尽职调查报告等,省供销社会同省财政厅按程序确定股权投资项目,下达项目计划。项目资金由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受托股权投资管理机构。

(五)具体实施。受托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按照项目计划、资金计划和投资方案等与被投资企业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实施股权投资。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供销社、财政局联合上报文件;省供销社直属单位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广东省“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实施股权投资项目申报表》(附件2)。由申报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经同级供销社和财政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级供销社和市级财政部门审核盖章(省供销社直属单位由省供销社审核盖章)。

3.可行性研究报告。

(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3)项目实施条件;(4)项目主要内容及特色;(5)项目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6)项目实施方案;(7)实施项目的预期目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4.经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申报单位相关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地税、国税登记证等证照复印件。

6.其他相关材料(如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工程的批复书等)。

(二)申报数量

各地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照数量申报,地级市每个市限报1个,财政省直管县(市)每个县(市)限报1个。

(三)申报格式

申报材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要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需标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所属地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四)申报时间

请于2013年7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报送省供销社,逾期不予受理。

 

 

(省供销社财会处联系人:李金齐   电话:020-37621859 )

附件:广东省“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实施股权投资项目申报表.xle

            广东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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