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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7 信息来源: 科技工业处 责任编辑:办公室

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深圳宝安、龙岗区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公司:

现将全国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供销经字〔2013〕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2013年第一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

一、入库项目包括2012年当年完成竣工的项目、2013年在建项目、2013年年内拟开工建设项目以及部分重点培育项目(三年内可开工建设的项目),入库项目总投资规模原则上应在200万以上。去年已入库的项目如基本信息发生变化,需重新申报。此次申报入库项目信息统计时点为2013年5月31日。

二、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均须在系统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中,并且单位基本信息须与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中信息相符。如项目实施主体单位未入名录库,需先向省社财会处(谭万伟,020-37621859)提出申请,填报有关信息。

三、项目申报统一使用“供销总社项目库管理系统”软件。该软件请在总社网站(http://www.chinacoop.gov.cn)项目库管理系统下载专区下载,操作方法见相关说明文件。

四、由地级市供销社先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省社直属企业直接报送。请各单位将本地推荐纳入总社项目库的项目电子数据和纸质版项目汇总表于2013年5月28日前报送省社科技工业处。

联 系 人:黄映茹

联系电话:020-37620852

电子邮箱:a37621617@126.com

全国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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