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深圳宝安、龙岗区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
按照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工作会议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供监〔2012〕56号)(下称《工作方案》)要求,为全面了解、掌握、督导各级供销社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进度,推进各级供销社建立完善监督管理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上报前一阶段(至今年3月底)推进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情况、采取措施、取得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
二、组织填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表格附件可在省社门户网站(http://coop.gd.gov.cn/)下载。
三、各地级以上市社、省社直属各单位于4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和汇总表报送省社监察审计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37620490@126.com。
联系人:戴安娜、凌政伟,联系电话:020-37620490、020-3762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