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县及县级以上企业改革情况跟踪及调查的通知
粤供科函〔2013〕81号
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深圳市宝安、龙岗区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公司:
为加快推进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改革发展,及时掌握社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完成全省供销社工作会议上提出“今年全省系统正常经营企业70%以上完成股份制改造,50%以上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的工作目标,省社决定开展全省系统县及县级以上企业改革情况跟踪调查及定期通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分别于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及2014年1月10日前,填报截至上季度末的《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县及县级以上企业改革进度表》。
二、请于4月30日前,填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县及县级以上企业情况调查表》;
上述表格电子版可于省社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请在要求日期前由市级社汇总后以书面及电子版方式报送省联社科技工业处(省社直属公司的投资控股企业由省社直属公司汇总报送,深圳市宝安、龙岗区供销合作社单独报送)。如有问题,请径向省社科技工业处联系。
联系人:黄映茹;电话:020-37620852;
传真:020-37621617;电子邮箱:a37621617@126.com。
附件:1、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县及县级以上企业改革进度表
2、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县及县级以上企业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