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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18 信息来源: null 责任编辑:办公室

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打两建工作部署,加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省联社决定,用6个月时间,对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企业及物业资产经营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并建立科学规范的全省系统监督管理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供销合作社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和三打两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供销合作社积极拓展经营业务,加快推进企业改革,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供销合作社监管工作与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及市场经济客观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突出表现为:一是部分经营实体名存实亡。一些企业及网点名义上是供销合作社牌子,实际上供销合作社因无经营资金,仅以收取管理费固定利润等形式委托经营,不履行监管职责。二是部分经营实体产权不明晰。一些企业名义上由供销合作社投资持股,实际上供销合作社或在企业组建时未投入资金,或在经营过程中已抽离股金,即所谓持干股,不参与经营或实施监管。三是部分经营实体监管不到位。一些企业及网点虽是供销合作社控股,但以对外发包形式由社会经营者经营,供销合作社以包代管,未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四是部分经营实体挂靠供销合作社。一些企业及网点与供销合作社既无产权关系,也无合作关系,挂靠供销合作社经营,完全脱离供销合作社监管。五是部分物业资产经营不规范。一些物业资产租赁(含承包等方式,下同)期限过长、租金远低于当地市场水平,供销合作社或企业相关责任人与承租方存在利益或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监管滞后缺失,造成社有资产流失。上述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供销合作社的形象及信誉,而且为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及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影响了社会经济和谐稳定。

当前,全省各地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打两建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及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积极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为各级供销合作社清除各种障碍、建立诚信体系和监管体系提供了坚强保证。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以三打两建为契机,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在对供销合作社经营实体及物业资产经营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建立起科学规范的监督管理体系,促进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健康良性发展。

二、供销合作社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及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打两建工作部署,以规范经营和加强监管为抓手,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社有企业经营实体及物业资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监督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三打两建中的积极作用。

(二)主要任务及目标

通过清理排查,摸清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经营实体及物业资产经营的现状及存在问题;通过整顿治理,确保经营规范、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防止违法犯罪行为发生;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及建设诚信体系,加快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监督管理体系。

三、全面开展供销合作社企业及物业资产经营清理整顿

(一)认真清理排查

开展全面排查。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对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承包经营企业、挂靠企业、社涉企业及物业资产经营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找在经营实体产权关系、实际控制人、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物业资产租赁等关键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

制定整顿方案。各级供销合作社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要提出整顿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目标和职责,增强清理整顿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及实效性。

(二)大力实施整顿

整顿经营实体。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大力整治经营实体,坚决清理整顿名存实亡、虚挂供销合作社牌子、挂靠供销合作社以及供销合作社持干股等经营实体。一是重点整顿名存实亡和挂靠的经营实体。对供销合作社名存实亡的经营实体,要停止委托经营;对挂靠供销合作社的经营实体,要终止挂靠关系。二是重点整顿产权架构。要大力理顺社有企业投资体系,明晰产权责任。(1)对实际出资与工商登记不符,或持股比例已改变的,要尽快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明确投资各方权利责任。(2)凡是以供销合作社名义开办的经营实体,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必须在34%以上,且为第一大股东,占实际控股地位;其中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必须在51%以上,占绝对控股地位,并由供销合作社直接经营管理。凡未达到上述要求的经营实体,供销合作社要及早实施增资扩股,切实增强控制力及话语权。如供销合作社无实施增资扩股条件,要限期撤股退出或变为参股企业。(3)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低于34%的经营实体,不得领挂供销合作社牌子或以供销合作社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三是重点整顿外包经营。要强力整治供销合作社企业外包经营行为,抓紧与承包人沟通协调,争取提前终止合同并收回经营权;对无法终止合同或收回经营权的经营实体, 要切实加强监管,确保依法依规经营。

整顿物业租赁。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对物业资产经营清理整顿,严厉打击损公肥私行为,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核查租赁合同。要对物业租赁合同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库。二是调整租期和租金。对物业资产租期超过10年(不含10年)或租金低于当地市场价格50%的,要缩短租期、提高租金。三是摸清承租人情况。对物业资产承租经营方与供销合作社或企业相关责任人存在亲属关系的,要终止租赁关系。今后,与供销合作社或企业相关责任人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承租供销合作社或企业物业资产经营业务。对物业资产承租经营方与供销合作社或企业相关责任人存在非法利益关系的,要对当事人依法作出处理。

四、切实加强供销合作社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一)加快企业改革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快推进社有企业改革,真正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按照《公司法》要求,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运作,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工作机制。二是推进产权改革。对基础较好、前景较佳的企业,要在保持供销合作社控制力及话语权基础上,逐步实施经营者和员工持股并引进社会投资者;对有一定资产和经营业务但包袱较重的企业,要着重创新经营机制,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对资产质量差、债务负担重且无关主业发展的企业,要坚决关、停、并、转三是优化考核机制。要不断完善企业经营班子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制度,将经营管理者的薪酬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发展后劲、社会贡献紧密结合,切实提高企业班子考核的科学性和准确度。

(二)完善监管架构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快构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资产经营公司企业的管理架构,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要不断深化社有资产监管、领导干部问责、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企业财务收支管理、内部风险控制和招投标管理等制度建设,实现监管规范化、制度化及科学化,增强防范和抵御风险及腐败的能力。二是加快信息化应用。要积极推行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实体及物业资产经营动态管理平台,逐步实现供销合作社对社有资产经营管理链条各个环节的实时掌控。三是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清理整顿工作后,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就本级社经营实体和物业资产的经营管理情况在本级社和企业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省联社将派出工作组对各地举报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三)健全诚信体系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省委、省政府三打两建工作要求,加快建立健全诚信经营监督管理机制。一是规范经营管理。要始终把依法经营、诚信为本作为供销合作社经营活动的落脚点和出发点,规范企业和物业资产经营管理行为,确保经营管理合法守信。二是强化道德教育。要加强中华民族诚实守信传统美德的宣传培养,巩固弘扬供销合作社商业信用意识及信用道德观念。三是发挥协会作用。要不断推进供销合作社行业协会建设,增强协会服务功能,强化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协会对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带头及推动作用。

五、工作要求及时限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把清理整顿经营实体及物业资产经营、加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作为供销合作社三打两建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切实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出成效。

(二)明确主体责任

各级供销合作社是清理整顿本级社及企业经营实体和物业资产经营建立监督管理体系的责任主体,由本级社三打办和两建办牵头此项工作。上级社对下级社负有督导责任。

(三)严肃工作纪律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企业及物业资产经营排查工作督导,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检查监督,对拒不接受检查、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等行为,作出严肃处理并向当地党委、政府部门通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法作出处理。

(四)工作期限及步骤

本次工作期限为6个月(20127月至12月),具体分四个阶段:全面排查阶段(7月至8月);制定方案阶段(8月);实施整顿阶段(9月至11月);监督管理体系建设阶段(12月)。

(五)具体要求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在7月至8月完成排查工作,并于8月底前上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实体及物业资产经营情况表》(附件1);9月初上报整顿方案;9月、10月及11月底前分别上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实体及物业资产经营清理整顿工作统计表》(附件2);20131月初上报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各地供销合作社相关表格、方案及工作总结以地级市为单位分别把纸质及电子版报送省联社三打办。

联系人:郭加文(省联社三打办),020-37620852

戴安娜(省联社监察审计室),020-37620490

电子邮箱:a37621617@126.com;传真:020-37621617

 

附件1:经营实体及物业资产经营情况表.xls 

 

附件2:经营实体及物业资产经营清理整顿工作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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