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供销社,省供销社直属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组织申报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建[2012]10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省财政厅和省供销社的正式通知将随后下发。
省社财会处
二0一二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