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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为农服务综合平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5 信息来源: 综合业务处 责任编辑:办公室

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深圳宝安、龙岗区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部署,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服务平台为目标,建立完善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全省供销经营服务“一张网”提档升级,加快打造新型农业服务主体骨干力量。省社决定集合全省系统力量在县域、乡镇布局建设一批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和综合服务中心,力争未来五年,在全省建设100个集化肥农药、农技推广、农业设备、农产品物流、仓储加工、冷链配送、电子商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县域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带动建设1000个乡镇级综合服务中心。拟组织编制《广东省供销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方案》,请你们按照要求报送一批县域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和乡镇为农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是指衔接上游供应链和下游基层经营网点,集多种经营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为农服务综合体。根据综合平台的服务范围、服务功能、服务规模等分为县域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和乡镇为农综合服务中心两种类型。具体条件如下: 

  (一)县域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1.选址。以县域农业主导产业集中区为依托,统筹考虑当地城镇建设规划、商品流量、流向及交通区位等因素,进行确定。 

  2.主要功能。具备商品交易、农资农技服务、农业设备、农机作业、植保作业、仓储加工、冷链物流、电子商务、金融保险、信息发布、质量检测等三项及三项以上的服务功能,为农民和社区居民生产生活提供专业化、综合性服务。 

  3.服务范围。与当地市场需求相匹配,以县域全覆盖为目标。 

  4.建设规模。因地制宜,规模与功能相匹配。 

  (二)乡镇为农综合服务中心。作为县域为农服务综合平台的延伸,和直接面向农民生产生活的服务终端,至少应具备县域为农服务综合平台的两项服务功能;一般应设在乡镇驻地、人口大村或交通要道处,实现服务的乡镇全覆盖,建设规模按市场需求确定。 

  二、建设方式 

  县域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和乡镇为农综合服务中心为新的产权业务联结纽带,依托省社即将成立的广东新供销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省市县供销社共建共享。对筹集资金确有困难的市县供销社由省社合作发展基金予以一定的支持。 

  三、建设目标 

  时间五年,分为两个阶段推进。第一个阶段(2018—2020年),完成建设任务的70%;第二个阶段(2021—2022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条件。请各地级以上市供销社结合本辖区内县(市、区)和乡镇的数量,统筹考虑本系统仓储配送基地、冷链物流基地、产业园区等资源基础及当地市场环境,谋划未来五年改扩建和新建的项目,进行推荐报送。报送项目数量,原则上每个县域一个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乡镇为农综合服务中心不以乡镇数量为依据,而应以服务全覆盖为目标,根据实际合理确定建设数量。  

  (二)报送时间。请各单位严格按通知和附件的备注要求填写附件1、附件2,并按重要性分别进行项目排序,在2月12日前将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与电子版一并报送省社综合业务处,附件可在省社网站通知栏下载。 

  附件: 1.县域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计划表.xls 

         2.乡镇为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计划表.xls 

         3.关于报送为农服务综合平台项目的通知.pdf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 

  2018年2月2日 

  (联系人:陈琛、杜平伟;电话:020-37621020  ;邮 箱:a376210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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