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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2 信息来源: 合作指导处 责任编辑:办公室

  粤供合函〔2018〕674号

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

  现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供销厅合字〔2018〕36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基层供销社发展实际及项目建设需求组织所辖区内基层供销社申报,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本县基层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络和经营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的规划布局,指导基层供销社做好申报工作,编制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对申报的项目资料要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项目申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于11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上报省社(合作指导处),提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gdcoop@ vip.163. com。越级申报、逾期申报一律不予受理。

  三、此次专项资金借款由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各县社需为所属基层社申报专项资金向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请通过初审项目的基层社和所在县(市、区)级联合社,积极配合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做好借款担保等有关工作,确保项目选准选好、按期实施、按时还款。

  通知相关电子表格可在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网站(http://coop.gd.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李泓,联系电话及传真:020-37621852、020-37621611)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