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上服务 > 办事指南

关于“社村”合作试点县(市、区)推荐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06 信息来源: 省供销社 责任编辑:办公室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村”合作 助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方案》(粤办函〔2024〕75号)有关要求,省供销社组织了“社村”合作试点县(市、区)申报遴选工作,经各地推荐、合规性审查、资料评审、答辩评审等环节,并经社党组审议通过,现将“社村”合作试点县(市、区)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至10日,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实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名义请用实名)书面向省供销社合作指导部反映。

  附件:“社村”合作试点县(市、区)推荐名单

 

  联系人:陈琛

  联系电话:020-37621607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

2024年8月6日

  附件

“社村”合作试点县(市、区)推荐名单

1.汕头潮阳区

2.韶关南雄市

3.河源和平县

4.梅州平远县

5.惠州博罗县

6.汕尾陆丰市

7.江门恩平市

8.阳江阳西县

9.湛江徐闻县

10.茂名信宜市

11.茂名高州市

12.潮州饶平县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