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关精神,构建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相关政策要求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际,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制定印发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托管项目指引(2018-2020年)》(供销经联字〔2017〕2号),《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指引(2017-2020年)的通知》(供销经联字〔2016〕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