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社务公开 > 规划计划

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十三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7-05-27 信息来源: 办公室 责任编辑:办公室

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十三五”发展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环境

  第一节“十二五”发展回顾

  第二节“十三五”发展形势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第三章  深化社有企业改革

  第一节  优化社有资本布局

  第二节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第三节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

  第四节  推进社有企业联合合作

  第四章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第一节  分类推进基层社改造

  第二节  发展农民合作社

  第五章  拓展优化服务供给

  第一节  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第二节  拓展经营服务领域

  第三节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第六章  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

  第一节  完善社有资产监管

  第二节  建立健全联合社工作联结机制

  第三节  加强监事会建设

  第四节  抓好教育培训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第二节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第三节  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把我省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营组织体系,为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根据《全国供销合作社“十三五”发展规划》,并结合广东省情农情和供销社社情,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环境

  第一节 “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的指导支持下,我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围绕“立足三农,服务城乡;担当责任,防范风险;正本清源,企业为重;联合发展,共享利益”工作思路,大力推进供销合作事业“二次创业”,全面落实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发展活力、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为农服务能力水平明显提升,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助农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社有企业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坚持聚焦主业,调整优化社有资本布局,重点打造粮油农产品、农资农技、冷链物流、再生资源、农村合作金融等五大为农服务板块。推进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体制机制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打造创业创新平台,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十二五”时期,全省系统销售总额和利润总额年均分别增长11.1%和6.6%2016年销售总额、利润总额分别增长到742.2亿元和6.8亿元。

  联合合作迈出坚实步伐。运用市场办法和经济手段,大力推进省、市、县社有企业资本联合、产权联结和业务对接,初步构建起上下贯通、有效对接的现代经营服务体系。省供销社直属企业与市县社有企业、基层社合作组建公司75家,业务覆盖全省所有市县,加快把系统的组织优势转化为经营服务优势和竞争优势

  为农服务领域不断扩展。大力推进商业模式和业态创新,加快由过去“一买一卖”向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转型,经营领域由传统商贸流通向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各领域延伸。农资供应企业加快向农业生产综合服务商转型;培育发展粮油农产品经营新业务,有效打造集粮食生产、加工、储备、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于一体的粮食全产业链。拓展农村金融服务,探索开展小额贷款、供应链融资、农村保险代理等业务,积极缓解农民融资难问题。

  与农民利益联结日趋紧密。强化基层组织的改造提升,把基层组织建设与社有企业转型发展、经营服务网络拓展、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投资入股、项目合作、连锁配送和品牌共享等形式,促进经营资源向基层下沉,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恢复提升基层组织经营服务功能,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经营服务主体加入,增强为农服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到2016年底,全省系统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3498家,带动农户超过15万户,供销社已逐步成为助农增收的重要力量。

  综合改革试点成效明显。2014年我省被列入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以来,全省系统以构建便捷高效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解决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矛盾、加快把农户经营引入到农业现代化轨道为目标,坚持龙头带动、市场运作、协同发展,全面落实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加快组织、经营、服务和管理创新。到2016年底,国家验收的第一批试点单位试点方案所确定的16项量化指标基本顺利完成,形成一批具有广东特点、可复制推广的做法经验,我省“大力推进省社龙头企业与市、县供销社实现产权和业务对接,有效整合资源,初步打造全省供销‘一张网’”的做法得到汪洋副总理以及全国总社的充分肯定。

  表1:“十二五”时期我省供销社系统主要经济指标

  

指 标

  2010

  2015

  年均增长(%)

  销售总额(亿元)

  369.91

  625.94

  11.09

  利润总额(亿元)

  4.28

  5.9

  6.63

  资产(亿元)

  288.34

  401.55

  6.85

  所有者权益(亿元)

  60.27

  95.51

  9.65

  连锁经营企业(个)

  197

  268

  6.35

  配送中心(个)

  167

  238

  7.34

  连锁配送网点(万个)

  1.76

  1.93

  1.86

  农民合作社(个)

  3168

  3550

  2.3

  社会组织(个)

  130

  155

  3.58

  

第二节  “十三五”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供销社作为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改革发展既面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现代化带来的历史性机遇,也面临自身实力不强、体制机制不活、人才匮乏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重大挑战。

  一、发展机遇

  政策大力支持。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把供销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2016年在安徽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将供销社综合改革作为农村改革六项重点工作之一,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以来,李克强总理连续四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5〕12号),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支持。

  市场孕育机遇。中央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加快补长农业现代化短板,是广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在人多地少、土地碎片化严重、家庭经营分散的基本省情农情下,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出一条具有广东特点的农业现代化道路,迫切需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尤其是服务带动型适度规模经营;迫切需要构建面向农户家庭经营、有效推动联合合作的社会化为农服务体系,切实扩大和优化农业服务供给,加快把农户经营引入到农业现代化轨道。

  自身具备优势。我省供销社长期扎根农村、面向农业、了解农民,有比较完备的组织体系和长期得到农民信任的经营服务品牌。特别是近年来,我省供销社在发展面向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和面向城乡居民的综合服务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经验,初步确立了自身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只要明确目标方向,坚定信心,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我省供销社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完全能够在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独特的重要作用。

  二、面临的挑战

  体制尚未完全理顺。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有待深化,联合社机关行政化色彩比较浓厚,社企关系没有完全理顺,与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属性不相适应;基层社、社有企业与员工个人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尚未全面建立,内生发展动力和活力仍然不足。

  资源人才严重匮乏。社有企业普遍散、弱、小,经营服务功能普遍单一,与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城乡居民生活综合服务需求和市场竞争要求不相适应。特别是干部队伍普遍存在人员老化、知识能力不足、干事创业热情不高现象,严重制约供销社的改革发展。

  基层组织普遍薄弱。不少基层社处于守摊子、收租子、过日子的状态,有的甚至名存实亡,层级间联合合作也不够紧密,导致基层组织为农民服务的能力和手段严重欠缺,农民认可度、参与度低,为农服务普遍缺乏落地支撑。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部署,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以扩大和创新农业生产服务供给为重点,着力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着力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着力打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全省供销“一张网”,着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把供销社发展成为我省新型农业服务主体骨干力量,为我省农业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立起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深入推进,联合社的工作重心转移到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等方面,以管资本为主的社有资产监管体系比较完善,社企关系有效理顺;社有资本布局明显优化,企业发展活力和实力明显增强;基层组织体系比较完善,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建成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营组织体系,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

  ——2020年,全省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100亿元利润总额9.5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2%和10%左右。其中省社直属企业实现销售总额330亿元利润总额2.5亿元,增速与全省系统持平

  ——2020年,全省系统培育出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0家左右,一二三产业融合企业30家左右,新型农业服务骨干企业50家左右;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20家左右,其中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企业5

  ——2020年,全省系统建成重点物流基地20左右重点区域配送中心260左右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占系统销售总额比重达到30%左右

  ——到2020年,全省系统培育出基层社标杆社50家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50家,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900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00家。

  表2:“十三五”时期我省供销合作社发展主要目标

  指 标

  2015年

  2020年

  年均增长(%)

  总体经济指标

 

  销售总额(亿元)

  625.94

  1100      

  12

  其中:省社直属企业

  187.6

  330

  12

  利润总额(亿元)

  5.9

  9.5

  10

  其中:省社直属企业

  1.56

  2.5

  10

  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指标

 

  重点物流基地(个)

  9

  20

 

  重点区域配送中心(个)

  229

  260

 

  电子商务交易额占销售总额比重(%)

  0.13

  30

 

  龙头企业发展指标

 

  年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企业(家)

  5

  20

 

  其中: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企业(家)

  1

  5

 

  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家)

  4

  20

 

  一二三产业融合企业(家)

 

  30

 

  新型农业服务骨干企业(家)

 

  50

 

  基层组织建设指标

 

  基层社标杆社(家)

  2

  50

 

  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家)

  8

  50

 

  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家)

  709

  900

 

  其中:国家级示范社(家)

  40

  100

 

  

   第三章  深化社有企业改革

  第一节  优化社有资本布局

  组建社有资本投融资平台。加快设立社有资产经营公司、社有资本投资公司等社有资本投融资平台,聚集和盘活存量资产,推动社有资本布局调整优化。社有资本投融资平台突出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功能,以股权管理、资本运营、投资融资和项目建设为重点,实现资本价值最大化。鼓励主业优势突出、治理结构完善、风险管控健全的社有企业改组为社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实业投资和资产经营实现资本保值增值。

  推动资源和资本向优势产业集中。强化为农服务主业意识,采取新设、合并、划转、并购等方式,推进社有资本向农资农技、农产品加工流通、再生资源、冷链物流、农村合作金融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聚集,向优势企业、优秀团队集中,提高社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支持社有企业依法分类处置非经营性资产和不良资产,推动社有资本从不具备竞争优势的行业和领域有序退出。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坚决进行重组或关停歇业。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牢牢把握为农服务方向,推进本级社有企业整合重组,加快社有企业横向联合和纵向整合,做大做强为农服务主导产业,打造一批实力较强、运营良好、管理规范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不断提高市场影响力和行业话语权。支持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募股、新三板挂牌等形式实现优质资产上市。

  第二节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推进社有资本与各类资本融合发展。继续推动社有企业实施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增强社有企业活力。加大社有企业尤其是企业集团层面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动实现社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和社有资本证券化,向投融资管理平台和创业创新孵化平台转型。企业产权改革要严格程序、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切实维护股东在资本收益、企业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深化社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真正形成社有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积极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畅通现有企业负责人向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建立与职业经理人制度相适应的中长期激励机制。规范企业薪酬制度,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打造创新创业平台。支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鼓励企业经营管理者、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持股,建立健全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实现员工利益与企业长远利益捆绑。大力实施事业合伙人、事业创始人计划,为认同企业核心价值观和发展战略、富有创业激情和创新精神的员工,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对于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允许社有资本不控股,鼓励探索股权激励、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多种激励途径。

  第三节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

  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将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应有法定地位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企业党组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全面推行社务公开、司务公开,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财务监督、内部审计、重大事项报告及重大信息公开制度。明确监事会、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职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企,进一步提高社有企业依法治理水平。

  第四节  推进社有企业联合合作

  推进系统内企业合作。打破行政层级与地域限制,遵循市场化原则,坚持“谁有实力谁控股、谁有能力谁牵头”,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加快系统内联合发展步伐创新社有企业联合合作方式和手段,强化产业链、供应链和“互联网+”思维,打造大型企业集团和中小型特色企业协同发展的供销社产业集群。推进社有企业经营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对接重组基层经营业务和网点资源,形成规模竞争优势。

  加强与系统外企业合作鼓励有条件的社有企业通过投资参股、联合投资、重组并购等方式,加强与具备资本、渠道、品牌、管理、人才和技术优势的社会资本对接,与上下游企业发展形成完整产业链,实现战略协调、业务协同、管理整合、文化融合。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有效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围绕产业整合、资源掌控、品牌提升和管理、技术创新等战略目标,积极开展并购重组和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跨越式发展。

  第四章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第一节  分类推进基层社改造

  打造一批“标杆社”。对资产状况较好、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带动广大农户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扩大经营服务领域和区域,创新内部运营机制,提升经营服务水平,加快办成管理规范民主、经营效益良好、服务功能完备、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积极参与总社“千县千社”振兴计划,打造一批综合实力强、服务功能全、与农民联结紧的基层社标杆社。

  提升一批基层社。对资产状况一般、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由县级联合社统筹规划,通过县级联合社出资、企业合资、员工入股等多种方式,加快盘活存量资产,打造商品配送中心、经营服务综合体、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经营服务龙头;对偏离为农服务方向、单纯进行资产经营的,以及已经承包或租赁经营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将其纳入供销社经营服务体系。

  整合一批基层社。对无资产、无业务、无人员的“三无”基层社和基层社空白地区,通过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或社有企业经营业务和服务网络延伸,加快创建一批融自主经营主体、为农服务载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于一体的新型基层社。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和城镇建设规划要求合理调整建制优化网点布局通过多种形式改造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中心社

  稳步发展综合服务社。以基层社和社有企业为实施主体,推进基层经营服务网点向农村和城镇社区延伸,加快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或经营服务综合体。开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创建工作。逐步引导农村综合服务社与各层级农资农技、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和再生资源等社有企业实现产权合作或业务对接。积极承接政府的涉农服务项目,为城乡居民提供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培训、代耕代种、技术指导等多样化服务。积极发展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新兴服务业。

  第二节  发展农民合作社

  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以基层社或社有企业为引领,以现有经营业务为基础,广泛吸纳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社或社有企业员工参与,加大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力度。尤其要围绕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培育,发挥对贫困人口的组织带动作用,强化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联合村“两委”共同领办农民合作社,形成基层社与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有机融合发展的局面。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加快建立完善各类农民合作社治理机制。

  培育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培育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加强对示范社的规范管理,开展定期监测,建立退出机制,引导农民合作社依法健全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带领农民合作社社员开展集约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建设一批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

  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鼓励引导县级供销社、基层社、出资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组织和产权联结,扩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覆盖面,自下而上逐步建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组织体系。引导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在工商部门注册为合作社法人,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办成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规范化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五章  拓展优化服务供给

  第一节  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提升农资经营服务体系优化农资网络布局和运营管理,促进系统农资网络有效对接、统一协作,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推动农资经营企业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创新“农技—化肥—农药”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技服务模式,将服务延伸到农业生产全过程,加强农资物联网、新型庄稼医院、农资配送中心、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方面的项目建设,带动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进技物结合,开展定制服务,形成按需送货、因地配肥、技术到户的一条龙服务模式。深化农资企业与涉农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加强源头技术掌握,提升自有品牌农资商品研发生产能力。

  健全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在重要农产品主产区、主销区和物流中心节点地区,新建或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加强冷藏保鲜、质量检测、物流等设施建设。鼓励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与农业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发展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推进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加快整合或新建跨区域冷链物流基地和配送中心,形成产地预冷、销地冷藏、保鲜运输和保鲜加工冷链物流体系。推进粮油经营企业延伸产业链,加强粮油仓储加工基地和粮食种植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机作业、农田灌排、烘干仓储、加工营销等服务项目,促进粮食生产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

  打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因地制宜加强社区回收网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区域集散交易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基地建设,形成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再生资源经营企业向资源综合利用平台转型,加大技术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废旧物资综合加工利用水平。突出发展再生塑料改性制造、废旧家电和报废汽车拆解等业务建设再生资源电子交易中心。积极参与城乡环境治理,建设、管护和运营城乡生产生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参与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系统建设。

  优化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体系。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物流技术,大力发展品牌代理、联采配送和网络分销业务,促进经营网络整合、优化、改造、提升。适应新型城镇化要求,结合连锁网点布局、商品配送半径等,加快改造和建设一批集加工、仓储、配送、批发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物流配送中心。抓住集中采购、连锁配送、仓储物流、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加强网点标准化和信息化改造,完善物流、服务、体验等功能,提升网络运营水平和覆盖面。

  第二节  拓展经营服务领域

  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资源整合,大力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产品创新、经营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发挥供销社在推进农村产业融合方面的独特作用。在第一产业,重点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有效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农业适度规模化生产;在第二产业,重点围绕农产品加工,培育各种类型、不同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在第三产业,重点围绕城乡商品流通,健全经营网络,创新流通方式和业态,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功能。

  积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系统内外资源整合,加快打造一批实力较强、运营良好、管理规范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过程、综合性、规模化的服务。依托农资经营企业,拓展滴灌设施服务,运用水肥一体化技术,有效促进农民科学种植、精准施肥用药和农产品安全质量提升。依托粮油经营企业,新启动一批粮食种加销全产业链项目,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加、贮、销等系列化服务,逐步拓展粮食生产、仓储、加工、配送、销售全产业链服务。

  稳妥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发挥供销社组织和网络优势,推动类金融企业稳步拓展小额贷款、农业保险、涉农融资担保、资金互助等金融服务,实现供销社实体业务和金融服务的融合发展。支持供销社联合保险及有关机构,设立农业保险经纪公司,促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设立供销社产业投资基金,做实放大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明确基金投向和使用管理,为各级供销社为农服务主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支持有条件的供销社,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

  第三节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打造专业电商平台。指导推动社有企业充分利用全国总社“供销e家”等平台资源,深化与“供销e家”股权投资合作,加快打造全省系统电商综合平台以及农资、重点农产品、再生资源、茶叶等一批专业电商平台,打造供销社电商生态圈,构建全省供销社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支持市县供销社利用实体网点资源和物流配送体系,发展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农产品电子商务打造具有不同产品和地域特色的电商平台,把其做成带动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大产业。

  推动传统产业“上网触电”。充分利用社会第三方平台,引导社有企业加快信息化、电商化改造。鼓励发展线上线下全渠道销售模式,探索社交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体验式消费等新渠道,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创新。加强与涉农部门和涉农企业的合作,依托基层经营服务网点,拓展信息咨询、病虫害预警、远程问诊、农技培训、农情气象、农业保险、小额贷款等在线服务,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个性化服务。

  完善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市场需求为导向,集中资源建设一批专业性强、综合程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物流配送基地,发挥带动效应和综合效益。加快培育县域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建设县级电商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加大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力度。加强与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及快递物流企业的合作,逐步完善以县、镇、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积极对接各类电商平台物流体系,打通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

  第六章  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

  第一节  完善社有资产监管

  明确各级联合社职责。重新制定“三定”方案,科学设置联合社的机构职能,推进联合社转变行政化的工作方式。省和地级以上市联合社重点要贯彻落实好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社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握好为农服务方向,着力加强本区域内供销社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等主要工作。县级联合社重点要组织实施好基层社改造,强化市场运营,办好直接面向农民生产生活的服务网点。

  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关系各级供销社理事会要依法依规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切实把握好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把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落到实处。联合社机关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

  创新社有资产监管模式。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把监管寓于服务当中,在服务中体现更好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出资人管理事项清单制度,分类明确监管清单、报备清单和奖惩清单,未列入监管清单的事项,由企业自主决策。加快建设社有资产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准确掌握社有资本整体运营、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业绩、风险防范等方面情况。

  第二节  建立健全联合社工作联结机制

  建立双向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联合社对成员社工作的考核机制,其考核结果作为当地党委、政府考核成员社的重要依据;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的评价机制,开展成员社对联合社年度工作报告评议工作。建立成员社主要负责人任免征求上级联合社意见的工作机制。

  做实供销合作发展基金。设立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各级联合社每年从本级社有资产收益中提取不低于20%作为本级合作发展基金,在自愿基础上上缴部分作为上级合作发展基金。健全基金运行管理办法,确保基金运行公开透明、规范高效。探索引入社会资本,通过市场化运作成立基金公司,充分发挥基金杠杆作用,为系统改革发展服务。

  第三节  加强监事会建设

  健全组织结构。明确监事会工作职能,科学设置监事会组织构架,选配具有法律、财会、审计等专业背景和职业经历的干部担任监事会主席。在各级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中,设立监事会工作部门,强化对本级社有资产和经济活动的监督。密切联合社监事会与企业监事会的工作联系,将投资企业监事会主席纳入联合社监事会成员范围和管理人员考核评价范围。健全社有资产经营公司监事会建设,通过依法提名委派监事会成员担任一级企业监事会主席,并实行定期轮换。

  强化监督职能。制定监事会工作程序、工作规则,提高监事会的履职效能。按照依法依章履职要求,积极探索法律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监督等各种监督形式的整合,形成监督合力。改革企业监事会主席薪酬方案,在制度上保障监事会主席独立客观行使职权,真正形成有效制衡。

  第四节  抓好教育培训

  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打造新供销职教集团品牌。按照国家级示范性院校建设标准和现代职业教育的要求,做强供销社中等职业教育,打造职教联盟,推动中高职衔接、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到2020年,建成适应广东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产教深度融合、具有供销社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加强系统内部教育培训。健全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加大对干部职工在现代信息技术、现代营销、现代物流、战略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为供销社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做好新型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依托供销社职教资源,积极承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教育培训类项目。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以农民合作社社员、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有关人员及基层社工作人员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作物科学施肥用药、动物饲养防疫、农机具使用维修、农产品流通加工、电子商务、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合作金融等领域的技能培训,加快造就一支符合我省农业现代化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遵守党规党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抓实抓严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建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团结引导职工群众为供销社改革发展贡献才智、建功立业。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按照党的纪律和规矩办事,加强党性教育、法纪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发挥审计等部门监督作用,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廉洁自律。

  第二节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联合社班子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选拔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各级联合社领导班子,特别是选好配强县级联合社领导班子。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探索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挂职锻炼力度,把政治过硬、年富力强、开拓进取的干部选配到班子中来。

  大力培养引进专业人才。要把人才培养引进提升到发展战略高度,真正形成各类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的良性机制。通过招录、调任、公开遴选、专家及团队引进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引进一批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亟需人才,特别是熟悉现代经营管理和现代流通、合作金融、农业科技、电子商务、法律等专门人才。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培养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企业家,造就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

  加强系统文化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打造和谐供销、活力供销,汇聚起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充分利用系统内外媒体资源,大力宣传全省供销社改革发展中的新成效、新经验,营造良好社会舆论。加强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在系统内的使用推广。

  第三节  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

  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有关部门在资金、税收、土地、金融、职工医疗养老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积极承接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品牌建设、涉农培训、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农业项目实施等公共服务。

  以项目支撑规划实施。以重点项目为支撑,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和本规划落地生根。加强“十三五”时期重点项目库动态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项目遴选、评估、审查、扶持机制。

  创新投融资方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探索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化投资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