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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出台税费征管新规

发布时间:2023-12-29 信息来源: 广东省总工会 责任编辑:办公室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包括总则、信息共享、服务支持、征缴协助、监管协作、执法协助、责任追究、附则共八章四十三条。《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在涉税费信息共享方面,《办法》明确实行目录管理,由税务机关牵头会同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制定,实行动态调整。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网络直播平台经营者等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涉税费信息。

  在税费服务方面,《办法》强调,税务机关应当持续完善税费服务方式,优化办税缴费、退税退费等服务流程,推动税费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跨部门联办、“一厅通办”、跨区域通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的便利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此外,《办法》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税费信用在诚信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将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税务机关和有关部门实施税费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在监管方面,《办法》强调,税务机关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加强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对参与逃、骗、抗税费或虚开发票行为以及为纳税人缴费人逃、骗、抗税费或虚开发票行为提供帮助,以及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发布违法违规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的,依法依规予以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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