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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职称评审监管办法发布

发布时间:2024-08-26 信息来源: 广东省总工会 责任编辑:办公室

  人社部近日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这是首部从国家层面出台的职称评审监管文件,对于提高职称评审质量、促进评审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明确,职称评审监管针对评审过程中反映突出、易发多发的违规问题,聚焦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等3类重点人群和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2类重点单位进,采取随机抽查、定期巡查、重点督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实施监管。

  “目前,‘职称信息’已列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已列入《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以此为依据,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系统,建立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对申报人、评审专家、评审工作人员等失信行为信息进行记录,作为申报职称或参与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参考,严重失信行为将纳入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并依法予以失信惩戒。” 人社部有关司局负责人透露。

  具体而言,对于申报人,应对本人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诚信承诺,承诺不实、弄虚作假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违规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予以撤销。对于评审专家,存在违规行为的要取消评审专家资格,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评审工作人员,失信记录期内不得从事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并依法予以通报批评。

  “单位和个人在职称申报评审中违纪违法的,按相关规定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该负责人说。

  《办法》明确,对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单位主体的违规行为,主要采取提醒、约谈、暂停评审、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职称评审权限等处置措施,着力督促有关单位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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