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度金秋助学活动已经顺利完成。本年度省社助学活动共举办两期,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行一期。帮扶对象为机关及直属单位本部困难职工的在校子女(从小学到大学),只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可:1、家庭困难,即家庭收入低于广州市民政局《关于提高我市低保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的通知》(穗民〔2012〕162号)规定的全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800元; 2、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病或遭遇重大突发事故。
金秋助学活动已经举办了多年,为困难学子完成学业提供了长期持续的支持,为点亮困难职工子弟人生希望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