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充分发挥救助制度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省民政厅草拟了《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9年12月1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之一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广东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邮政编码:51003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837802301@qq.com。
三、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并在线提交。
附件 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