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月25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2020年工作情况,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并按《广东供销合作联社章程》规定履行省社理事、监事调整程序。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叶梅芬同志代表省社常务理事会向会议作工作报告。省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林少俊同志主持会议。其他省社领导出席会议。
叶梅芬指出,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供销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全国供销总社“七代会”和省供销社“五代会”工作要求,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一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取得新成效,建成运营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126个、镇村助农服务中心1167个,新型乡村助农服务体系建设任务超额完成;二是助力脱贫攻坚展现新作为,通过组建供销联盟、建设线上扶贫馆等,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超30亿元;三是落实“双统筹”体现新担当,全力保障粮、油、肉、菜等重点农副产品和农资储备供应,半年内实现冷链物流骨干网开工项目21个,惠州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项目顺利开工;牵头建设或服务对接现代农业产业园超过40个,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38万亩、带动开展统防统治面积近130万亩;四是综合改革取得新成绩,2020年全省供销社系统销售总额1438.26亿元,增幅居全国首位,1家农资经营企业在深交所成功上市。
叶梅芬强调,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十四五”开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全省供销系统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胸怀“两个大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加快建设新时代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开创我国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叶梅芬强调,2021年全省系统要着力抓好7个方面重点工作。一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持续深化“大学习”,持续开展“深调研”,全力抓好“真落实”。二要聚焦“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开展改革试点。省社积极争取向全国供销总社申报广东作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综合改革试点省。各市县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部署谋划,切实推动《行动计划》落实。三要实施联农扩面五项工程,夯实密切联结农民的组织基础。抓紧制定村社共建村供销合作社具体方案,分步分类实施镇供销合作社提升计划,推动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提质增效,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联农,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联农。四要建设服务提质五个网络,打造联农助农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完善专业化农资农技服务网络,推进一体化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建设,构建放心农产品产销对接网络,拓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网络,开展多样化城乡综合服务。五要创新运行增效三项机制,提升合作经济组织运行效能。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省社抓紧修订“三定”规定,推动供销合作社从单纯供销合作向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转变,推进社有企业深化改革,推进广东数字供销建设。六要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七要着力锻造优秀人才队伍。实施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工程。
叶梅芬强调,当前要做好4项具体工作:一要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二要做好春耕备耕农资的采购、调运、储备等工作,三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四要做好2021年综合业绩考核工作。
林少俊在会议总结时强调,全系统要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特别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叶梅芬同志工作报告部署,深刻认识供销合作社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供销合作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领会工作报告部署的2021年7个方面重点工作和当前要抓好的4项具体工作。会议结束后,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这次会议精神,并抓紧组织传达学习;要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持续转变作风,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届二次监事会议同五届二次理事会议合并召开,工作报告以书面形式进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会议以电视电话形式举行,省社本级理事、监事,省直部门监事在省主会场出席会议,省纪委监委驻省供销社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省社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在省主会场列席会议。各市县的理事、监事在各分会场出席会议,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及机关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班子成员,在各分会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