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以及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供销合作社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9〕89号)文件精神,鹤山市供销社按照“两年完成建设,四年完善功能”的总体安排,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
截至6月中旬,鹤山市供销社已完成1个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10个镇村助农服务中心的建设,其中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于本月正式挂牌,标志着以鹤山市供销社为主导、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已全面建成。
鹤山市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经市供销社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办协同推进,选择占地面积约29000平方米的鹤山市综合市场作为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的选址。该平台现已具备农产品购销加工服务、冷链物流配送服务、日用消费品供应服务、农村电商服务的功能,下一步将涵盖农村金融保险、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农资农技等功能,能更好地为农村农民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供销、电商线上线下连接等全方位、全过程的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