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工商局、省农委、省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联合发布江苏省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命名通报,宿迁市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等5家企业位列其中。至此,宿迁市省、市、县三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分别达17家、145家、215家,每百个农资经营主体就有6个示范店。
宿迁工商局市场合同处负责人介绍,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旨在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经营证照、实体店面、制度约束、行为规范等标准化评比,督促各农资经营主体落实商品质量承诺,规范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权益、保障农业安全。
根据规定,已确认为示范店的农资经营单位将做到“一个承诺五个统一”:即公开向社会、向消费者作出“不制假、不售假”承诺;统一称谓,允许使用“农资经营示范店”字样的标志;统一亮证亮照经营,让消费者确认农资经营主体资格;统一进货渠道,确保商品质量;统一索票索证和进货台账登记,增加农资商品经销透明度;统一监督电话,将经营承诺、片区工商和农业监管责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公示上墙。
示范店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复查一次,对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失信行为的,立即予以摘牌,从严查处,切实保障与体现示范效应。据了解,在近三年市级示范店年度复查中,全市已有36家示范店被撤销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