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午,增城区副区长王长春主持召开全区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的工作要求,对全面推进《增城区开展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作出部署。增城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等区直属有关部门、各镇街分管领导,区供销总社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以及区供销社系统综合服务中心、企业负责人等共45人参加会议。
在动员会上,增城区供销社对全省开展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介绍,对《增城区开展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进行系统解读,对增城区实施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3大行动13项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进行部署。会议强调,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城区被确定为全省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单位,也是广州市唯一改革试点区。这是增城区“十四五”新征程中,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重要战略机遇。增城区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贯彻新发展理念,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坚持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改革目标导向,对标乡村振兴发展任务,实施“联农扩面、服务提质、运行增效”综合改革行动,巩固“三农”领域基础功能,完善体制机制,用两年时间基本健全增城区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建设现代化中等规模生态城区贡献力量。
会议对全面推动增城区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广东省委常委会、广州市委常委会、增城区委常委会会议对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出的具体要求和贯彻指导意见,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凝聚思想动力,充分认识试点改革是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重要任务,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推进试点改革的自觉行动,主动将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改革放在增城区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决策中去谋划和推动,放在增城区“十四五”规划、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中去贯彻落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体行动,供销社要聚焦主责主业,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试点改革责任,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坚定不移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是省委、省政府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要树立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和协调思维,聚焦重点任务,紧抓“路线图”“时间表”,按照时间节点细化试点阶段目标,实施项目驱动战略,在联合推动上下更大功夫,用好用足政策,优先安排试点工作任务资金,优先保障用地需求,注重相关政策措施与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融合发展,支持增城区公共型农业化社会服务体系试点改革重点项目建设。要坚持改革目标导向,落实改革试点责任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准确把握好工作部署要求,积极主动与区供销合作总社进行工作对接,强化协调配合,建立工作实施、协同支持和政策保障等机制,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试点工作有序开展。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月度通报进度和季度推进会等制度,加强工作统筹和专项督导,对进度慢、效果差的责任单位通过印发提醒函、工作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做到思想同频、目标同向、行动同步,保障试点改革任务高质量推进。
三是突出增城特色。要树立机遇意识,主动适应国内外环境和“三农”形势新变化对供销合作社提出的新要求,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增城区“十四五”规划内容,紧抓增城区大力发展农业农村数字经济,建设增城区5G农业实验区为契机,找准试点改革发展定位,突出增城改革实践特色,发挥农业特色精品村、“增城十宝”农产品优势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等优势资源,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增城农业新发展格局。要善于思考和总结,探索特色亮点,建设一批“三农”重点项目,补齐补强“三农”短板,增强“三农”发展新优势,试出经验、试出深度、试出实效,争取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城样板,为全省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工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