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改革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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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上下联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发布时间:2022-06-16 信息来源: 广州市供销社 责任编辑:办公室

  近年来,广州市供销总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部署要求,扎实开展联农扩面、服务提质、运行增效三大行动,加快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2021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销售总额294.56亿元、利润总额3.2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75%,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连续第二年获得一等奖。

  一、稳定队伍、培养干部

  近三年来,广州市供销总社加强与市委编办、各区党委政府的对接沟通,围绕“允许不同发展水平的联合社机关选择参公管理模式或企业化管理模式。创新区级联合社运行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区级联合社进行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试点改革”等改革任务,加大对各区供销合作社的指导力度,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建强干部人才队伍,为全市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主要做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稳定联合社组织机构。广州市供销总社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根据中发〔2015〕11号文、省粤办发〔2020〕37号文件精神,于2021年9月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广州市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稳定市、区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指导各区稳定供销合作社组织机构。目前,广州市除越秀区因没有涉及农业职责未设立区级供销合作社外,其余各区均设立了供销合作社,作为区属事业单位,配备人员编制,承担相关职责。全市10个区供销合作社中,荔湾区供销合作社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它区供销合作社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是增设领导职数和编制。近几年,增城区选调2名领导干部到区供销合作社任职,进一步配强该区社的领导班子。花都区选配2名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分别担任该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副主任,选配1名精通财务管理、擅长企业经营的高级会计师担任该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副主任,进一步提升该区社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去年以来,各区供销合作社加快完善“三会”制度,相继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增配领导职数及编制数。其中黄埔区供销合作社增设副处级(监事会主任)岗位1个,增设正科级(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岗位1个,编制数增加4个;从化、增城区供销合作社各增设副处级(监事会主任)岗位1个;天河区供销合作社增设正科级(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岗位1个,编制数增加3个。

  三是建强干部和人才队伍。近年来,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着力加强干部培养和锻炼,拓宽人才选拔和录用渠道,进一步激发干部人才队伍内在活力。近三年,市供销总社录用地方公务员7名、安置军转干部16名、提拔6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机关正副处长,实施机关干部轮岗交流20人次,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历练9人次,组织中青年干部培训50人次。增城区供销合作社选拔一批年富力强、素质过硬干部到企业挂职,优化社有企业领导班子结构;先后三批(次)公开招聘员工42名,该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职工本科以上学历达71人,占54.6%;创新企业人才选用机制,聘请专业管理人才担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以经营目标为导向,提升经营服务能力。花都区供销合作社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先后录用8名农业、法律、经济等专业具有本科学历工作人员充实基层一线,为干事创业打牢厚实干部人才基础。为加强社有企业管理,白云区供销合作社聘请博士学历、历练丰富的人才担任下属社有企业供销总公司总经理,配备“985”“211”学历高层管理人才7人、培育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3名,该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职工本科以上学历达188人,占比54%。

  二、明确职能,推动发展

  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坚持主动作为,已加强与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沟通对接,厘清了职责边界和任务分工,组织全系统16个再生资源企业并带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助力广州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参与全市再生资源加工处理工作。2021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自营、合作或管理的各类再生资源站点2744个(不含回收箱),再生资源回收总量约446.4万吨,其中低值可回收物回收量约223.7万吨,处理大件垃圾6.26万吨。

  一是各区主动担当作为,逐步理顺再生资源行业管理机制。增城区印发实施《增城区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建立以区供销合作社牵头负责、区政府各部门齐抓共管、镇街和村居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的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花都区政府制定《花都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管理规则》,进一步规范该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管理。荔湾区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推进荔湾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对该区供销合作社推进可回收物回收处理作了明确部署。天河区对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编制及主要职责作出批复,明确该区供销合作社负责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开发利用管理,承担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和查处再生资源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牵头整合全市资源、加快完善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市供销总社对下属4个一、二级企业进行了股权调整和职责定位,逐步优化业务结构,做大做强市总社本级再生资源骨干企业。协调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累计承接6个区大件垃圾或低值可回收物拆解服务项目,推动市、区两级企业的资源整合和业务合作。优化“穗回收”信息平台功能,在全市多个区布局一批“智能回收箱”。持续推广“穗回收”信息平台,累计注册用户57.58万人,其中2021年新增用户数约6.15万人。

  三是参与“两网融合”建设,助力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市供销总社牵头编制全市可回收物回收处理网点建设管理规范指引、“两网融合”资源回收站运营服务规范指引;完成4个“两网融合”示范点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营,月均回收量约127.5吨。增城区规划新建和改造“两网融合”网点,纳入该区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范畴。截至2021年底,该区规划建设“两网融合”网点161个,其中已完成升级改造网点110个。

  三、强化监管,规范运营

  一是加快完善社有资产监管机构。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深化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管体系改革。2020年以来,市供销总社及各区供销合作社加快完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对社有资产的监管更加严格规范。目前,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除南沙区供销合作社以外,均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市供销总社增设监事会主任职数,成立监事会办公室,强化对社有资产的监督,形成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多部门监督工作合力。

  二是加快健全社有资产监管制度。2018年12月,以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广州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8〕16号),为市供销系统社有资产经营管理、资产完整、保值增值提供政策依据。此后市供销合作总社相继印发实施《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社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社有企业监事会重大事项监督清单(清单)》等规章制度,从社有资产管理体制、重大事项管理、社有资产收益使用和监督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增城区供销合作社制定《增城区供销总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议事规则》《广州市增城区供销总社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等,花都区供销合作社制定《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系统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等,从化区供销合作社修订《广州市从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区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的管理,为严格社有资产监管扎牢了制度“笼子”。

  三是认真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全国总社关于全面从严治社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巡察办的工作要求,组织在全系统开展社有资产清查工作,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黄埔区社正式接管萝岗、九佛和镇龙三家基层社,妥善解决31户职工宿舍产权分割历史遗留问题;番禺区社清偿各类历史债务247万元,清缴历史欠税694.5万元。荔湾区社开展社属企业历史挂账清理,累计清理涉及金额100多万元账务。白云区社综合施策,以2783万元的处置价格整体打包解决历史遗留债务7897万元,同时解封和收回商铺物业29个,收回房屋1122平方米等,有力维护社有资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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