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改革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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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全面发力新时代基层社改革发展

发布时间:2023-05-15 信息来源: 惠州市供销社 责任编辑:办公室

  日前,经惠州市委批准,惠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惠州市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聚焦新时代惠州市基层供销社的发展和改造方向七大主要任务,标志着惠州市基层供销社综合改革全面攻坚提速。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社作为供销系统的根基,作用巨大,影响深远。自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来,惠州市供销社确定了“把握大局谋变局”的理念,积极向时代大局争取政策、项目、资金,全方位支持基层供销社改革发展,通过恢复经济组织属性、党建赋能、项目加持等务实举措改造提升基层社组织功能,推动基层社可持续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基层社136家,基层社人员27356人。其中,一类标杆社2家,二类标杆社9家,三类标杆社28家。

  为了进一步加快基层社升级改造,赋予基层社更多的时代内涵。惠州市供销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在结合前期升级改造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全国总社和省社的要求,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并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制定出台《实施方案》。该方案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总体部署,提出了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计划到2025年,在基层社覆盖全市所有乡镇的基础上,全面建成乡镇有镇级供销社、中心镇有示范性的供销社农产品综合服务站、重点村有村级供销社的为农服务体系,恢复供销社乡村网络,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和工业品下行能力,弥补市场缺位,把基层社打造成为融生产指导、供销引领、信用服务于一体的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为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乡提供强力支撑。

  《实施方案》明确了惠州市基层社改革发展五各方面工作重点:一是规范基层社注册登记。推动基层社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以农民合作社或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类型注册的,基层社在其中持有一定比例的股权,应明确挂供销合作社牌子。二是完善基层社运行机制。按照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建立健全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三是拓宽领办农民合作社路径。通过基层社领办、龙头企业带动、吸引农村能人兴办等方式,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四是促进社有企业与基层社联动发展。实行供销社社有企业帮带基层社制度,按照上下贯通、合作共赢的原则,发挥社有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带动基层社进入大市场,提升市场竞争力,形成上下一盘棋的合作局面。五是优化社有资产运营方式。建立健全基层社资产台帐,明确资产权属,公允评估计价,由县级社根据资产状况统筹采取多种方式运营。

  《实施方案》聚焦加强基层社建设的七项主要任务,即,通过打造标杆基层社、改造薄弱基层社、壮大村级供销社、试水农产品综合服务站、打造数字供销服务平台、建设供销品牌孵化站点和构建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等七项任务,切实加强基层社建设,不断丰富基层社的内涵和服务范围,旨在进一步固本强基,明晰使命。

  《实施方案》还强化了保障措施,主要有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理顺产权关系、创新管理体制、加强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内容,全方位保障《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实施方案》的出台为惠州市基层供销社的升级改造指明了方向,并提供坚实有力的政策保障。惠州市供销社将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通过强化网络化、平台化、数字化建设,提升基层社为农服务能力,创新基层社改造模式。同时,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措施,明确市、县、镇三级供销合作社的职责,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抓实抓细抓紧各项措施,确保基层供销社的改造提升取得实效,为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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