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改革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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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好农产品供销平台 赋能村集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3-12-08 信息来源: 乐昌市供销社 责任编辑:办公室

  自实施“百千万工程”以来,韶关乐昌市依托广东供销乐昌梅花公共型农产品供应链试点项目,发挥乐昌市供销社牵线搭桥作用,鼓励支持村集体与其他经营主体合作发展,建设农产品综合服务站,为农户提供涵盖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供销、信用服务,构建“公共型农产品综合服务站+供销农场+农民合作社(中小农户)”蔬菜(农产品)全产业链的广东供销模式,创新“三个三”强村富民新模式,以农产品产业振兴助力乡村振兴。

  一、基本情况

  聚焦任务目标,以“建新功”为落脚点,全力以赴,确保出实绩、求实效。乐昌市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搭建“生产、供销、信用”全产业链的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完善冷链物流骨干网络,投资1.5亿元的广东供销天业(乐昌)冷链物流产业园建设,对接好广东供销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吸纳16个镇25家冷库经营主体入社,构建覆盖县镇村三级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实现冷库容积达7万立方米,可冷藏保鲜农产品3万吨。完善农资农技服务网络,推行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农业社会化服务,2023年提供统防统治、统配统施、土地托管、农机作业、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等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2.45万亩。完善农产品配送网络,积极对接农业经营主体,整合分散资源,发展订单农业,打造“1+17+N”农产品直供配送网络。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加强与梅辽地区、乳源大桥镇各村委会沟通合作,不断扩大“供销农场”影响力,开展“农户—梅花公司—配送中心—市场”模式的产销对接试点工作。搭建金融保险服务平台。助推农业经营主体与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保险机构合作,2021至2023年10月共帮助小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完成融资1198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健全工作机制。承接2023年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改革项目,及时成立公共型农产品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临时党支部,成立梅花镇公共型农产品社会化服务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梅花镇公共型农产品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开展,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实现“双线运行”组织落实机制、“一盘棋”工作推动机制和“上下贯通”联合发展机制有效衔接,立足于服务“三农”工作大局,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

  二是供销企业帮扶,扣紧强村富民链条。省供销社直属企业于2023年5月10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组建乐昌市梅花供销农产品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吸纳梅花镇、云岩镇、秀水镇、沙坪镇4个镇强镇富村公司以0金额出资认缴5%股权。该供销公司建设运营梅花公共型农产品综合服务站,联合梅花镇培云种植专业合作社、乐昌市阿妈农产品经营部、乐昌源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9家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开展新鲜蔬菜、水果的零售、批发及提供冷链配送服务。每年4个镇的强镇富村公司根据供销公司年度利润的5%进行分红。2023年7-9月助农收购香芋南瓜28万斤,带动农户69人、农民增收约15万元,10-12月预计助农收购红薯10万斤,带动农民增收约10万元,让中小农户成为供销农场的主力军,享受产业升级的成果,实现“强村”“富民”并重。

  三是签订四方协议,建立紧密利益联结体。依托广东供销乐昌梅花公共型农产品供应链试点项目,在梅花镇铜山村、清洞村建设供销农场,签订“梅花公司+村集体+农户+流通企业”四方协议,实施新品种试验种植和标准化示范种植。梅花供销农产品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免费提供种子、种苗、肥料等农资并不定时派技术人员指导,提供农产品分级标准。村委会需组织农户承接供销农场种植订单并对种子、种苗、农药等物资进行下发到户,对农产品进行采收分级等。农户提供种植所需土地、劳动力、相关农具及农机等并按要求进行种植、管理。农产品流通企业按协议商定的数量和单价对订单种植的农产品进行收购和销售。

  四是合理分配收益,建立长效发展机制。构建“乐昌市梅花供销农产品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户”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制定分配方案,按销售总额进行收益分配,向达成共建供销农场合作协议的村民按销售总额的60%计提收益,向梅花镇清洞村、铜山村按按销售总额的5%计提收益,农产品流通企业按销售总额的5%计提收益,实现村集体、村民双增收,促成村集体与供销社、农业发展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经营主体多元化发展,激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动能。

  三、发展成效

  依托广东供销乐昌梅花公共型农产品供应链试点项目,因地制宜、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各方优势,融合省供销平台农资农技、冷链物流、直供配送的平台资源优势以及农合联的金融服务能力,探索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在梅花推广,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全程标准化可溯源。推出蔬菜种植标准,健全质量监测体系,推动农产品商品化、标准化,逐步打造农产品品牌,提升粤北高山优质农产品知名度,做强产业链条,实现村民和村集体经济双增收。通过打造试点供销农场57亩,全年预计可采收蔬菜34.2万斤,销售额可达68.4万元,每亩收益约1.2万元,可带动农民增收41万元,每亩增收约7200元,带动村集体增收3.4万元。2024年计划建设供销农场10个,总面积800亩,预计带动村集体增收36.5万元。此外,加强与梅辽地区、乳源大桥镇各村委会沟通合作,不断扩大“供销农场”影响力,开展“农户—梅花供销公司—配送中心—市场”模式的产销对接试点工作,预计可带动辐射3000至5000亩周边农场,乐昌市梅花供销农产品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按销售利润5%分红给梅花镇、云岩镇、秀水镇、沙坪镇4个镇强镇富村公司,不断壮大各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公司效益好、村民和村集体利益高的多方共赢局面。

  四、经验启示

  一是出台惠农帮扶政策是强村富民的重要引擎。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对当地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储存、物流成本给予适当补贴,给予农业特色金融保险服务,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资金困难及提升应对风险能力。发挥供销系统及企业带动优势,鼓励支持市场主体培育或采用优良品种、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实施乡村旅游项目、实施数字农业、智慧农业,“拧紧”企业联农带农主体链条,确保利益联结“联得紧”。

  二是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是强村富民的长效保障。完善“志智双扶”长效机制,强化技术就业培训指导,提高群众劳动技能,带动就业创业,激发内生发展动力。积极打造一批标准化种植生产加工基地,促进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优化股份合作制、产业帮扶、保价收购等联农带农方式,确保利益联结“联得长”。

  三是推进“社村”融合发展是强村富民的创新举措。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合作组织、经营服务、政策项目和资源要素上有效融合。遵循合作原则,尊重农民和村集体意愿,广泛吸纳村集体、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实现社村共建、利益共享,探索助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新路子。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