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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面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发布时间:2020-01-26 信息来源: 中国食品安全报 责任编辑:办公室

  孩子在学校能否吃得饱、吃得好是很多家长关心的问题。为了全面保障广东省校园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保障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与孩子们安全健康息息相关。

  《通知》要求,加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宣传力度,强化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增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的良好氛围,提升全省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广大学生健康成长。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压实岗位责任

  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学校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完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学校应按要求配备国家或省级规定的、符合有关要求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的学校食堂,学校和餐饮承包企业应当按要求分别配备相应级别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学校应当建立陪餐(同餐)制度,在醒目位置公布陪餐人员安排等信息。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同餐)工作,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轮流陪同学生就餐,与学生共同排队购餐,同区域用餐,并做好陪餐记录。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家长陪餐制度。食堂由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的学校,以及集中配送供餐的学校,还应建立餐饮经营企业和供餐单位相关人员陪餐制度。

  明确公益性投入责任。各高校要坚持学生食堂公益性原则,提供食堂建筑设施,按照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对服务实体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承担学生食堂大型配套服务设施投入和运行费用;落实用水、用电、用气居民优惠使用价格和税收优惠政策;不以任何形式从学生食堂盈利。

  严禁将学校食堂分包或者转包,严格校园商超和风味档口管理。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建立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美食广场或风味餐厅等集中提供特色餐饮的场所,应纳入学校“五统一”管理,不得将校园商超或学校食堂(档口)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经营。

  规范日常操作管理。学校应规范食堂日常操作管理,切实做到“八个确保,四个规范”。建立检查评价记录,食品安全管理员应每日实施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当天食品采购查验以及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等情况管理控制,并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如实上报“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严控高风险食品原料的采购、制作、供应。

  二是关注营养健康,保障膳食均衡

  高度重视营养健康工作。各地各校要积极推进学校营养健康工作,提升学校膳食营养健康水平,保障师生在校吃得安全、吃得营养。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膳食营养指南,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相关活动,科学制定食谱,强化营养配餐工作,提供“低油、低盐、低糖”饮食,有条件的学校应当每周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

  推进营养套餐试点供应。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要积极开展营养均衡配餐及食谱研究,探索具有岭南特色的营养健康膳食模式的示范推广。营养套餐要注重选择当地的、符合时令的食材,同时还要融合食物的温寒属性,满足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身体需要,以真正体现中国传统文化中“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观念,引导学生了解和学习中国传统文化和岭南文化,少点或不点外卖,养成健康饮食习惯和生活方式。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地各校应当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在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长效机制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各地各校要建立“属地政府管理、部门齐抓共管、学校担负主责、师生共享、社会共治”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各地教育行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完善协调联动的工作方式,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协同管理,落实春秋季开学、中高考等重点时段的专项检查。

  探索食堂经营管理模式。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食堂宜由学校自主经营,鼓励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的学校食堂,应当以招投标等公开方式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并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控制总利润,微利经营,校企双方共同承诺食品安全。

  发挥监管系统效用。各级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定期对各辖区学校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线上”网络巡查,确保学校食堂每天的自查工作和线上填报工作落实到位。学校食堂要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水平,用科技化、智慧化、信息化支撑监督,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力争到2020年底,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实现学校食品安全“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全覆盖。

  加强应急处置与舆情应对管理。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并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立即响应,有效实施。第一时间关注和管控网络舆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做到早掌握、早报告、早处置、早化解,防止舆情向食品安全事件和事故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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