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9日,总社批复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根据总社批复方案要求,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遵循“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思路,以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为重点,力求在组织、经营、服务和管理四个方面创新和突破,打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供销新优势,努力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力争用两年时间实现以下目标:省级经营服务网络全面对接20个试点县社业务,试点县社全面实行“县基一体化”管理;80%以上的试点县社与省供销社投资企业实施产权对接、启动建设经营服务综合平台、实施基层供销社改造重组。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省联社和20个试点县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总社有关试点工作部署,按照《广东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安排,全面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做到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
一、加强试点工作统筹谋划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2014年6月17日,省政府批准省供销合作联社和珠海市斗门区等20个县(市、区)供销社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同时省委、省政府把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全省深化改革重要组成部分。6月21日,以省政府名义在广州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议,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二是抓好工作落实。先后出台《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分工方案》和《广东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评估方案》,建立省社领导挂钩联系制度,细化实施步骤,明确时间要求,确保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20个试点县社相应制定了试点实施方案,加快落实改革试点任务。东莞、揭阳、中山、清远、清新、阳山等未列入试点的市县供销社也制定本地区深化改革方案,全面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
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供销社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成立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合力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惠州、肇庆等地供销社争取以政府名义召开了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广州、东莞、韶关、清远等地供销社争取把供销社改革纳入当地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惠东县社争取县政府成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从2015年起连续3年每年安排财政资金100万元。
二、全面铺开基层组织建设
截至2015年4月(下同),全省20个试点县供销社中,有18个实行了“县基一体化”管理模式,占全部试点县的90%;完成改造重组基层社163个,占试点县基层社总数53.3%,其中高州、东源、廉江、斗门、高要、怀集、新兴、丰顺、惠东、曲江、南雄、四会等12个试点县提前完成了基层社改造重组计划任务。通过推进“县基一体化”管理、改造重组基层社等举措,试点县供销社优化了资源配置,提高了运营效率,有效拓展了基层经营业务,提升了经营服务水平,重塑了供销社形象。如化州市供销社对系统人、财、物资源统一整合后,启动了商贸城、加油站等重点项目,在4个基层社建设的供销社大楼成为了当地的标志性建筑。
三、强化系统联合与合作
全省20个试点县供销社全部与省社直属企业实现了业务对接,其中11个试点县与省社直属企业实现了产权对接,占试点县总数的55%,高州、斗门、四会、新会4个试点县通过与省社直属企业对接实现的销售额均超过5000万元。省社直属的粤合投资控股公司、天禾农资公司、新供销商贸公司、天保再生资源公司、天润农产品公司和天业农产品公司分别制定了在金融服务、农资、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农产品、冷链物流等经营服务领域的具体对接工作方案,大力推动与试点县供销社产权和业务对接,建立健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阳西县供销社与茂名市供销社直属企业明湖百货公司合作,在阳西县城建设面积近30000平方米集购物、娱乐、休闲于一体的商贸城,实现跨行政区域联合合作。目前该项目已装修完毕,并开始着手前期招商。
四、建设“三农”经营服务综合平台
全省20个试点县供销社中,已有16个试点县正式启动了三农经营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占全部试点县的80%,共投入资金4737.45万元,建成面积41644平方米。其中,高州、东源、徐闻、惠东、海丰、四会等试点县已投入的建设资金超过计划总投资额的50%,徐闻、惠东、东源、曲江完成建设面积占计划面积的65%以上。惠东县供销社积极打造集农产品加工、种薯销售、农资配送、农机服务、农化培训、产品检/测、冷藏保鲜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铁涌综合楼项目,项目占地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748平方米,冻库容积1000立方米,目前已竣工验收并开始试运营。英德市供销社与西牛镇金竹村村委会合作,投资100万元建成了占地面积920㎡,具备村级行政服务、农资、日用消费品、农产品购销、农机培训与服务、农家书屋、邮政快递、电子商务以及农民文体活动场所等功能的村级综合服务社,进一步扩展了基层供销社的服务功能,得到了省市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高州市分界供销社建成占地3000平方米、具备农产品收购、冷藏、交易、质量检测功能的农副产品收购市场,年收购北运菜1.6万吨、荔枝2600多吨,帮助农民拓宽了销售渠道。
五、完善社有企业监管体系
全省20个试点县供销社中,已有18个试点县的98家社有企业实施了产权多元化改造,占正常经营企业数的46.7%,其中四会、信宜、高州、东源、新会、丰顺、新兴等7个试点县供销社超过80%的社有企业已实现产权多元化;有 12个试点县建立健全了社有企业“三会一层”管理机制。省联社修改完善了直属企业改革改制、资产处置、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有效指引和规范全系统社有企业管理。
总体来看,我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一年,在推进“县基一体化”管理、创新社有企业联合发展机制、推动经营网络转型升级、建设经营服务综合平台、改造基层社、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建立社有企业监管体系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基本完成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期任务。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除斗门区供销社外,其他试点县供销社均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基础相对较弱,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向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转型探索不足;二是存量资源盘活制约多,增量资源和人才严重短缺,重大平台建设进展不快,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难度大,试点县供销合作社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