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范决策风险,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4月上旬,山西省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办公室修订并出台《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修订)》以及《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单位企务公开制度(修订)》。修订后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的主要范围、决策程序、责任追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省社监事会牵头,组织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监事办等职能处室,对各直属单位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或者提出处理意见。修订后的企务公开制度对企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主要内容及形式、考核评价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省社监事会牵头,组织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社企处、监事办等职能处室,对各直属单位落实企务公开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直接影响对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考核。
按照两项制度要求,近日山西省社监事会组织对直属企业“三重一大”、企务公开制度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召开动员会。会议就检查组分工、检查办法、检查要点、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进行部署,要求各检查成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配合;方式灵活多样,落实落细检查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保证检查出成效。今年的“三重一大”检查工作仍然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直属单位部分重点项目进行检查,使“三重一大”检查工作进一步专业化、规范化。检查工作从3月26日开始到4月12日基本结束,抽调对“三重一大”、企务公开事项负有管理和监督职责的人事处、经发处、财务处、社有企业管理处、审计处、监事办组成检查组,检查包括省农资集团、省棉麻公司、省盐业公司在内的8家直属单位。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验账簿资料、实地检查、考核评分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和存在问题进行核实,检查工作完成后,汇编整理形成监督检查报告,以《监事会专报》形式上报省社并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