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全国总社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围绕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三农三牧”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牧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牧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加快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为重点,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着力提升基层社发展质量,带动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推动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2022年上半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社累计实现销售总额69.43亿元,同比增长16.31%;实现社会贡献总额2470.61万元,同比增长49.79%。
一、持续推进基层社提质增效。一是加强基层社分类指导。认真落实全国总社基层社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情况专项调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对近年来基层社建设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总结,查找短板不足,更好推进基层社建设。实施基层社示范社建设,打造了33个管理民主、制度健全、带动力强的基层社标杆社。截至2022年6月,累计发展基层社标杆社420个,其中:全国总社级基层社标杆社49个。二是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广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三社融合”发展模式,吸纳更多农牧民和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入社入股;因地制宜推广土地托管+农牧户保底收益、订单收购+分红、农牧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不断强化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努力做到农牧民出资、农牧民参与、农牧民受益。截至6月末,全区系统发展基层社979个,发展社员17.09万人,同比增长1.3倍,其中:发展农牧民社员13.33万人,同比增长1.23倍。三是提升为农牧服务能力。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畜产品供给,引导基层社等基层组织进一步树牢社会责任意识,保持合理的购销差价,让利于农牧民,严把进货质量关,加强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通过供销社渠道流入市场;带头发挥化肥市场价格“稳定器”作用。兴安盟、乌兰察布市供销合作社发挥农资联盟服务优势,通过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和社有企业以“零差价”及时投放到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户,既保障化肥供应又平抑了市场价格。通过努力,2022年上半年,全系统基层社累计实现自营销售额39.46亿元,同比增长42.97%。四是拓展服务领域。立足推进产业兴旺的要求,依托基层组织等建设运营生产性为农牧服务中心195个,通过“基层社+为农牧服务中心”、“基层社(企业)+嘎查村‘两委’+为农牧服务中心”等形式,推行土地(草牧场)托管、农资供应、农技培训、电子商务、信息咨询等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满足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农牧民的生产服务需求。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关门山基层社围绕农牧业生产各环节实行一站式服务,开展土地社会化服务1.5万亩,帮助当地农户实现销售1265万元,促进了地区乡村振兴。截至6月末,全区系统累计开展土地托管209.53万亩,实现社会化服务面积321.13万亩次。
二、大力推进综合服务社改造提升。一是认真落实自治区乡村建设行动的决策部署,建立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度,推进信息双线向沟通,因地制宜推动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推动社有企业、基层社与综合服务社建立紧密业务联结,通过共享品牌、连锁经营等方式,与口碑好、实力强的商超联合合作,纳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提升为农牧服务能力。2022年上半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服务社累计实现服务营业额1.75亿元,同比增长2.63倍。二是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较大苏木乡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生活消费、农资购销、文体娱乐等多样化服务。乌兰察布市供销合作社启动了易地搬迁安置区综合服务社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5家综合服务社的建设。截至6月末,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综合服务社6457个,同比增长30.95%,覆盖了全区近6成的嘎查村。三是认真落实自治区质量强区建设的决策部署,抓实抓好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建设,充实服务内容,在开展批发零售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快递收发、农技咨询、养老幼教、生活缴费、就业指导等服务,重点打造建设标准高、服务功能全、群众评价好的三星级综合服务社52个、四星级综合服务社36个、五星综合服务社25个。截至6月末,全系统建设综合服务社星级社1051个,同比增长12.05%。
三、不断提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能力。一是抓实专业合作社建设。创新领办形式,鼓励基层社、社有企业直接出资入股,与嘎查村集体、农牧民共同创办专业合作社;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具备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功能的综合型合作社。截至6月末,全系统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7338个,引领带动农牧户29.5万人,同比增加3万人。立足乡村振兴,围绕供销合作社优势产业,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多种粮、种好粮,引导专业合作社加强农畜产品初加工、技术指导、冷链物流、市场营销等能力建设,鼓励延伸产业链条,拓宽服务领域,由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二是抓细示范带动。认真开展区社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打造了44个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的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真开展国家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监测,经审定,全系统45个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被确定监测合格,数量位居西部省份前列。截至目前,全系统创建各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638个。三是抓好品牌引领。认真落实中央农办、全国总社等11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行动计划》精神,以品牌建设为载体,引领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阿拉善盟供销合作社牵头负责的“阿拉善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路径研究”课题已获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2022年度盟市专项立项。截至6月末,全系统专业合作社拥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品牌93个,注册商标278个,获得绿色有机等产品认证6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