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若干意见》,对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作出部署。
在目标任务方面,意见提出:力争通过2-3年努力,完成分类试点和分批改革任务,全省构建起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及有效运转的体制机制,使其成为农村家庭经营和商品流通的服务综合体、农业一体经营和服务产业的利益共同体、农业公共服务和政策实施的供给中介体,更好地在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中发挥作用。
在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方面,意见指出:农合联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为农服务为宗旨的社会团体,实行农有、农治、农享。农合联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由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接受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管理。农合联原则上按行政层级设置,以县、乡镇两级为重点,逐步形成省、市、县、乡镇四级组织体系。各级农合联的基本服务功能为生产服务(技术推广、生产性服务、农产品加工等供销服务 (农资供销、农产品营销、消费品流通等)、信用服务(资金互助、保险互助、融资担保等)。同时,农合联受政府及涉农部门委托或购买,承担部分公共服务、政策执行、农情调查等具体实施工作;做好与本级政府沟通和向本级政府、上级农合联反映农情民意、提出政策建议等工作。各级农合联的经营性服务功能实行实体化运作,由作为会员的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行业协会、企业等实体承担和实施。农合联实行民主管理,坚持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
在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方面,意见提出,要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基本思路,强化供销服务功能,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建设,创新社有企业发展形式,改革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
在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意见提出,要推进涉农部门职能转变及企事业单位改革,构建农合联体系内部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在加强组织保障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改革协同和政策支持,各级要加大对农合联的政策支持力度,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实行税收支持政策,落实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政策,落实农合联开展服务的事业经费和农民合作基金等政策。适时推动农合联相关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