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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供销合作社与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5-12-22 信息来源: 中国供销合作网 责任编辑:办公室

  日前,2015年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上,海南省供销合作社就加强农业生产保险、投融资、财产保险、人身养老医保等方面的工作,与中国人保海南分公司以及中国人寿海南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此次战略合作是海南供销合作社推动综合改革转型发展的一次重要尝试。

  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遍布城乡的经营网络和人员优势。海南全省目前共有市县供销合作社18个、基层社279个,为农服务网点8000多个,是参与并推动海南热带现代农业发展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力量。此次的战略合作,目的是整合三方资源,实现优势互补、相互支持、诚实守信、共同发展,共同打造“三农”服务综合平台。

  一是农业生产保险业务合作。海南省供销合作社利用其流通网络优势,积极支持两公司为专业合作社社员和农民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农业生产保险服务。三方约定,要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对农业保险金融创新的政策支持,积极开发推广符合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保险金融产品。

  二是投融资合作。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中国人保海南省分公司和中国人寿海南分公司应发挥集团优势,协助海南省供销合作社开展投融资业务合作。

  三是财产保险合作。中国人保海南省分公司根据海南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个性需求,积极提供专属的保障方案和优惠的保险条件,并根据保险合同条款,在承保、防灾、理赔、咨询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四是人身养老医疗保险合作。中国人寿海南分公司公司根据海南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个性需求,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充分利用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海南省供销合作社职工量身设计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积极提供专属的保障方案和优惠的保险条件。

  五是保险中介合作。为充分发挥海南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农村地区的机构覆盖及业务优势,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的海南分公司积极支持海南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成立保险中介机构,并在市场佣金、协保费用等方面给予同等或优惠待遇,在业务培训、技术支持、农村保险网点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重点加强农村保险领域的开发,扩大双方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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