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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乐昌市供销社制定印发《乐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22-06-27 信息来源: 乐昌市供销社 责任编辑:办公室

  为健全乐昌市供销社监事会体制机制,推进监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市社以“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为契机,根据《关于开展“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的工作方案》(乐发〔2022〕4号)和《乐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乐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工作规则》。

  《乐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工作规则》共五章18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监事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机构、工作准则等内容;第二章工作职责,明确了市社监事会及市社监事职责;第三章会议制度,明确了监事会的会议内容、主任办公会议主要任务、联席会议议事内容;第四章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要求、工作方法、监督检查和调查研究的主要内容;第五章附则,明确了相关辅助性内容。

  《乐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工作规则》对召开监事会(扩大)会议对监事会工作规则的各项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是完善乐昌市供销社监事会监督工作机制、推进市社监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正当其时、十分必要。接下来,市供销社将进一步完善工作监督清单,对单位重大项目、资产管理及重大资金支付等事项进行监督,对下属企业及基层社的重要项目及年度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管与考核。通过列席“三重一大”会议、党总支会议、办公会、调度会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投资、资金资产管理等重点监督事项的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到及时介入、关口前移、全程跟踪、提前预警,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机构作用,推进市供销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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