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基层供销社与村集体组织协同发展的新路径,满足农民多元化农业生产需求并助力村集体收入增长,惠州市博罗县落实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社村”合作试点工作。
(一)成立县域“社村”联合会。联合会由分管副县长担任会长,县农业农村局、绿色农产品基地公司项目负责人以及惠州博禾公司、县供销系统企业等单位负责人共同担任副会长,县供销社主要负责同志出任秘书长一职。同时邀请财政局部门负责人担任监事长,广泛吸纳博罗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共计60家成员单位入会。
(二)组建县域“社村”运营公司。通过社有龙头企业带动,形成“基层供销社恢复功能,企业建设网络”双赢格局。公司作为社村合作的强引擎,率先试行多种“社村”合作模式。一是建立3个农产品综合服务站,总面积约2万平方米,有效辐射并带动了周边80-100公里范围内的农户。二是通过提供全过程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开展订单养殖和提供金融支持,打造“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的服务模式。以湖镇供销社水产综合服务站为例,2024年,统采统购水产饲料75.6万斤,成功整合供港及加工企业的订单需求量约3000吨,每日可供港销售量超过5000斤,全年供港销售量达到122.8万斤,销售额高达1358万元。
(三)打造供销农场。依托省级农业产业园项目,在博罗县5个镇建设了10个蔬菜供销农场,农场总投资省级资金约1370万元,总面积约2150亩,涉及农户1478户。其中,通过整治撂荒地1730亩,初步形成“社有企业+乡镇供销社+村集体经济联合社+供销农场+农户”的紧密利益联结体。同时,博罗县还依托湖镇供销水产综合服务站,顺利完成了首批次10家供销渔场的建设及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