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村”合作助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方案》精神,引导金融资源向农业农村倾斜,支持农村供应链金融发展,助推金融支农融资对接和农村信用系统建设。11月12日上午,广东省供销社与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合召开推进“社村”合作试点助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金融服务发布会。
平远县作为全省12个“社村”合作试点县之一,在平远农行分会场推进“社村”合作仪式。梅州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刘水,省供销社财会部副部长张大海,平远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蓝常基,农业银行梅州分行副行长白杨,以及市县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社村联成员单位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期间,现场领导与嘉宾聆听了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王大军和广东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叶梅芬的致辞,农行广东省分行正式发布了推进“社村”合作试点金融服务方案,接着由农业银行平远县支行向平远县供销社递交金融服务方案,通过建立高效联动机制、建立金融服务专班、给予专项融资支持等10条措施,充分发挥金融力量,激发县、镇、村发展活力与潜能,紧紧围绕“社村”合作重点工作和参与主体,未来三年提供不低于等值人民币6亿元的意向性投融资支持,其中供销社社属企业不低于3亿元、“社村”合作不低于3亿元,全面保障“社村”合作的融资需求。据悉,结合“社村”合作发展目标,围绕当地特色优势农产品,对符合相关信贷条件的主体,一是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放宽社有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支持类客户的信用贷款条件,对“社村”合作参与农户的信用贷款最高额度提至200万元;二是推出“社村”粮农贷(额度最高200万元)、“社村”龙头贷(额度最高200万元)、“社村”龙头贷(额度最高5000万元)等产品包;三是实施费率优惠政策,在符合监管规定及自律机制的前提下,根据“社村”合作参与法人主体资信情况,给予优惠贷款利率。农业银行平远县支行将积极做好对接,落实好项目和信贷投放。
双方表示,此次活动是助力“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又一项新举措,要加强信息互联互通,交流工作开展情况,共同商讨并研究解决全面支持乡村振兴、推进“社村”合作中遇到的问题,发挥金融活水作用,携手开启“社村”合作试点序幕,助力“社村”合作试点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