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和平县委书记邓卓文带队到大坝镇汤湖村调研“社村”合作试点工作,县委副书记王在腾、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杨国彦、县供销社班子成员陪同调研。
邓卓文一行首先听取了负责人关于“社村”合作试点工作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项目的实施进展、取得的成效以及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随后,前往汤湖村的撂荒地整治现场,实地查看工作进度,详细询问了整治工作的具体情况。
在调研过程中,邓卓文对“社村”合作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社村”合作模式不仅有助于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还能有效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他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完善“社村”运行机制。理顺供销社与村集体之间的合作关系,明确双方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确保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二是要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大坝镇汤湖村、优胜镇新联村等重点试点村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探索创新合作模式,总结成功经验,为全县其他村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模式;三是要积极培育供销农场。通过发展供销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产品附加值。
据了解,大坝镇汤湖村是和平县“百千万工程”典型村之一,地理位置优越,辖区总面积达8.4万平方公里,主要种植水稻、蔬菜、水果等农作物,被列入和平县首批“社村”合作试点村。按照“一村一策”工作思路,该村制定了“水稻+蔬菜”的产业发展规划,计划流转代耕土地500亩。目前,该村已完成约160亩撂荒地的地块清表工作,整治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