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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供销社再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发布时间:2020-10-26 信息来源: 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 责任编辑:办公室

  10月10日上午,汕尾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张林海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结合全国总社“七代会”和广东省供销社“五代会”会议精神,再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部署市供销社近期重点工作。市供销社全体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张林海带领市社全体干部职工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是新时期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总纲领、总遵循。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和定位;二是肯定了近年来供销合作社在深化综合改革、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农民增收致富、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三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就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提出了要求;四是对供销合作社寄予了厚望,并指明了今后的工作方向。

  会议要求,市供销社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全国总社“七代会”和广东省供销社“五代会”会议精神,持之以恒做好贯彻落实,切实增强做好供销合作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要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二是要主动服务“三农”工作大局,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不断开创我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三是要围绕“三农”工作部署和推进供销合作社工作,把供销合作社工作融入到乡村振兴中去统筹谋划、同向发力。四是全面对标全国总社“七代会”和广东省供销社“五代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汕尾实际,补短板、强弱项,一件一件抓落实,确保完成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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