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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供销社抢抓机遇、深化改革,激发社有企业活力

发布时间:2020-12-21 信息来源: 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 责任编辑:办公室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精神及韶关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韶关市供销社按照新型现代企业制度的组织架构和治理模式,以“一二三四五”工作法力推社有企业改革,重组市供销社企业集团公司。

  一是抓住“一个契机”。按照韶关市委主要领导对市供销社改革工作作出的批示精神,以韶关市委对供销社巡察和市审计局专项审计为契机,韶关市供销社党组、理事会重点围绕巡视和审计共同指出的社有企业改革问题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围绕“两个重点”。重点聚焦为农服务主业主战场,优化重组业务板块,推动社有资本向冷链物流、农产品、农资农技等为农服务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重点推进企业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管理层压减在3层。三是严明“三项纪律”。严明政治纪律,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做到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推动改革。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以实绩论英雄,并要主动接受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明人事纪律,引导其正确对待进退流转,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四是坚持“四个原则”。按照“巩固提升、重组整合、清理退出”的分类处置思路,社有企业改革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坚持以新型现代企业制度为导向、坚持合作经济属性“四个基本原则”。五是确保“五个到位”。报请韶关市委、市政府成立社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召开社有企业改革动员大会,确保涉改人员思想认识到位;制定社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确保目标责任落实到位;与企业全体人员逐个谈心谈话,确保政策宣传到位;韶关市供销社机关成立专项督查组,负责改革的日常工作和各项工作的督促,确保督查指导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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