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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份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经济运行情况

发布时间:2019-06-19 信息来源: 本网 责任编辑:办公室

  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供销社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化综合改革为动力,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打造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推动系统经济高质量运行。

  一、经营业务平稳发展

  1-3月份,全省供销社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80.0亿元,同比增长5.2%;实现利润总额1.9亿元,同比增长40.0%;系统资产负债率73.6%,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省供销社本级企业聚焦为农主业,压减高风险业务,提高运行质量,一季度实现销售总额45.3亿元,同比增长15.4%,实现利润总额近亿元,同比翻倍。

  分行业看,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四大主营业务实现销售额137.8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9.3%。

  分层级看,省社本级企业、市级供销社、县级供销社和基层社分别实现销售额45.3亿元、25.1亿元、27.1亿元和82.6亿元,分别占全省系统销售总额的25.2%、13.9%、15.0%和45.9%。

  二、经营效益稳步提高

  1-3月份,全省供销社系统实现利润总额1.9亿元,比上年增加0.5亿元,同比增长40.0%。其中日用消费品企业大幅增长,农资企业、农产品企业和再生资源企业同比下降,3月份,省社直属企业省农资公司取得塞坝口征地补偿款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利润总额增长较多。

  全省系统资产总额447.49亿元,同比增加6.13亿元,增长1.39%;负债总额329.5亿元,同比减少1.3亿元,下降0.4%;所有者权益117.99亿元,同比增加7.5亿元,增长6.79%;资产负债率73.63%,同比下降1.34个百分点。供销社社有企业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净资产逐年增加,资产质量和运营效益不断增长,企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

  三、积极推进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

  近年来,各地供销社在省供销社指导下,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推进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如汕尾市供销社充分发挥当地民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的资源优势,秉承共建共管共享原则,合力推动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全市已建成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3个,镇村助农服务中心9个;在红色旅游景点和生态特色村建成“供销驿站”6个。

  一是采取“市县供销社+社有企业+农民合作社”模式,建设汕尾市供销社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平台占地面积30亩,自有蔬菜及水稻、小麦轮作种植基地约3000亩,目前已投入建设资金570万元。平台提供农产品收储加工、检测、分拣包装以及农业技术咨询、培训等服务,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为当地提供农技和农机服务2万多亩农田,开展统防统治1万多亩,直接服务周边1.1万多农户。

  二是采取“市县供销社+民营企业+省社龙头企业”模式,建设海丰县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建成农资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流通中心、良种良法推广示范温棚、培训中心、信息化服务工作站等设施,初步形成集农资配送、农机具推广与销售、农产品检测及冷藏包装、电子商务、农技培训等功能于一身的县域经营服务综合体。平台通过合作方申请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对到定点农资店购买化肥、农药的农户,分别给予25%和35%的补贴,减少农业生产污染,社会效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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