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胡春华副总理讲话精神,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批示精神,以及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精神,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全省系统经济持续向好。
1-11月,全省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065.13亿元,同比增长44.2%;实现利润总额48919万元,同比下降30.7%,剔除去年同期一次性征地补偿款,经营利润可比增长47.9%。全省系统资产总额446.47亿元,同比下降1.8%;负债总额324.55亿元,同比下降0.2%;所有者权益121.92亿元,同比下降5.9%。
分行业看,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四大主营业务实现销售额844.4亿元,同比增长52.59%。其中农产品销售和农资销售同比大幅增长;消费品销售同比增长38.4%;再生资源销售同比增长19.9%;实现利润总额19939.53万元,同比增长105.25%,占全系统利润总额的40.76%。其中:农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7668.85万元,同比增长81.53%,占全省系统利润总额的36.12%;农副产品企业亏损155.16万元,同比倒亏;日用消费品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733.84万元,同比下降35.33%,占全省系统利润总额的5.59%;再生资源企业亏损308万元,同比减亏,占全省系统利润总额的0.63%;其他业务实现利润总额28979.7万元,同比下降52.42%,占全省系统利润总额的59.24%。
分层级看,省社本级企业、市级供销社、县级供销社和基层社分别实现销售额180.9亿元、168.7亿元、197.7亿元和517.8亿元,分别占全省系统销售总额的17%、15.8%、18.6%和48.6%;分别实现利润总额3243.82万元、16199.4万元、7841.72万元、21634.29万元,分别占全省系统利润总额的6.63%、33.11%、16.03%、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