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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份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经济运行情况

发布时间:2016-08-26 信息来源: 财会处 责任编辑:办公室

今年7月,省社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会,对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深化改革,经营业务稳步发展,经济运行平稳增长。

一、经济运行稳步增长

1-7月,全省系统共实现销售总额360.5亿元,同比增长3.2%;实现利润总额32019万元,同比增长10.9%。

分行业看,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四大主营业务实现销售额311.3亿元,同比减少0.9%,占全省系统销售总额的86.3%。

分层级看,省社本级企业、市级供销社、县级供销社和基层社分别实现销售额112亿元、32.4亿元、67.6亿元和148.5亿元,分别占全省系统销售总额的31.1%、9%、18.7%和41.2%。

二、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

我省供销社被纳入全国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省以来,以省供销社本级和40个试点县级供销社为主体,加快推进组织、经营、服务和管理创新,着力打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供销新优势。特别是去年以来,各级供销社以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为主线,推进综合改革试点扩面提质,充分发挥试点的典型示范作用,以试点引领和带动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试点单位抓住机遇,通过内引外联、借势借力、整合资源,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发展态势向好。新兴县社围绕“上下贯通”,全方位对接省级经营服务网络,促进各业务板块与省级龙头企业协同发展,初步构建起覆盖城乡的经营服务网络。惠东县社立足“联合发展”,通过产权合作、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建设经营服务综合平台,密切产销衔接,搞活农产品流通,带动基层组织建设。

三、经营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没有列为试点的市县供销社,主动参与改革,综合改革成效明显。广州、东莞、清远等地供销社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江门、惠州、湛江、汕尾等地供销社主动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推动扶持措施落地,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珠海、中山、茂名等地供销社,探索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推进金融服务和供销社经营网络有机结合;汕头、开平、连州、恩平、梅县等地供销社大力创办农产品示范基地,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促进种加销一体化经营;大埔、番禺、惠城、乐从等地供销社因地制宜,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城乡商品双向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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