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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份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经济运行情况

发布时间:2017-10-23 信息来源: 财会处 责任编辑:办公室

  今年1-8月,全省供销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定,继续深入推进综合改革,经营业务快速发展,经济效益持续提升。

  一、经营业务快速发展

  1-8月,全省系统实现销售总额479.1亿元,同比增长11.3%;实现利润总额4.6亿元,同比增长26.7%。其中省供销社本级企业销售总额和利润总额分别为143.6亿元和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6%和99.6%,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势头。

  分行业看,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四大主营业务实现销售额404.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56%。

  分层级看,省社本级企业、市级供销社、县级供销社和基层社分别实现销售额143.6亿元、60.8亿元、84.3亿元和190.4亿元,分别占全省系统销售总额的30%、12.8%、17.5%和39.7%。

  二、为农服务平台建设初见成效

  近年来,各地供销社按照省社综合改革工作部署,整合资源、建设网络,大力打造集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检测、农产品交易、电子商务等于一体的为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目前全省系统发展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共149家,其中已建或在建124家,拟建25家;平台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 20家,占总数的13.4%;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67家,占总数的44.9%。

  如新兴县供销社依托社有企业百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到目前为止,已建成平台面积5000平方米,包括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电子商务、生鲜配送、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产品展示区等多个功能区,为市民提供封闭式安全农产品服务,同时承接当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对县城辖区五大市场的蔬菜和水产品进行动态质量安全检测,初步形成“产、供、销”一体化服务格局,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新兴县供销社的主要做法:一是以平台为支撑对接生产和消费。积极引导农产品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执行安全生产规范并进场交易,同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施线上线下联动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新鲜、平价、快捷的农产品及日用消费品。二是以平台为纽带密切联结农民利益。平台以市场为导向,以订单农业等形式签订供需合同,帮助农户推销农产品,实现增产增收。据统计,目前该平台已与供销社领办创办的30多个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等农业经营主体签订了供需合同,带动农户2000多户,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三是以平台建设为抓手促进供销系统综合改革。今年1-8月,该县供销系统实现销售总额2.1亿元,同比增长8.0%,其中农产品销售额同比增长14.4%;利润同比增长2.6倍,综合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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