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工作,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供销合字〔2019〕3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5〕12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有效推进全系统综合改革专项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在认真总结全省2014年以来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及2017年茂名市供销社双线运行专项改革试点以来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立足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借鉴吸收、复制推广全国总社提炼总结的河北、浙江、山东等省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做法,扎实推进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
二、复制推广经验内容
(一)河北省供销合作社《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夯实为农服务组织基础》、《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构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市场体系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整合经营服务资源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经验。
(二)浙江省供销合作社《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打造为农服务大平台》、《创新农资服务方式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的经验。
(三)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促进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的经验。
(四)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加强社有企业产权业务合作促进供销合作社上下贯通》的经验。
(五)河北、浙江、山东、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的经验。
三、工作方法、步骤
复制推广工作在全省各级供销社和有条件的社有企业中开展。各地级以上市社统筹把关,结合实际,选择可以复制推广的经验,经验复制不搞“一刀切”,每个市社可选择多个经验在多个县社同步开展,一个县或一个基层社(企业)可以开展多个经验的复制推广。同时,各市社要明确1个以上县级社作为重点推进实施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经验的全面覆盖。
(一)方案确定阶段(2020年1月—3月)
2020年1月,摸底调查分析,确定复制推广的经验内容、复制推广实施单位。2020年2月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2020年3月做好与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工作汇报,经同意做好复制推广实施各项准备工作。
(二)复制推广实施阶段(2020年4月—2021年12月)
2020年4月,全面开展复制推广实施工作。期间,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召开经验推广现场会,及时提炼全省复制推广经验成果。争取2021年12月全面完成复制推广工作,同步开展总结和评估验收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
2022年1月复制推广工作转入再提高、再完善阶段,促进推动全省综合改革工作目标任务于2022年全面完成,2023年实现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政府主导的、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服务平台的既定目标。
四、推进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将复制推广工作列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综合改革的重点工作,统筹谋划,结合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升、城乡综合服务拓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粤菜师傅工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等创造性推进工作,确保推广经验落地生根,取得实效。要成立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与各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一致。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省社负责本级社和对市社复制推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各市社负责本级社及统筹县(市、区)社复制推广工作,县(市、区)社负责本级社及统筹基层社复制推广工作。要强化“一盘棋”意识、合作发展意识,上下联合共同推进复制推广工作。
(二)结合实际,拟定工作方案。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在加强调研摸底,充分评估论证基础上,积极主动、结合实际拟定具体工作方案。方案中选择的经验推广内容要符合自身实际,要创造性借鉴吸收,一个单位可选择多项经验内容,一个经验内容可以在多个单位复制推广。我省综合改革工作中已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通过经验复制后,要更加完善和取得更大发展,充分彰显自身特色。方案要做细做实,可操作性强,要明确复制推广的经验内容、复制单位(企业)、责任分工、具体路径、完成时间表和保障措施等。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系统资源整合,形成合力,以联合推进复制推广工作为抓手,寻求多种途径,促进全省系统在改革重点领域和一些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各市社具体工作方案于2020年2月底以前上报省社。
(三)加大督查督导力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建立和实行定期督查督办制度,建立绩效挂钩激励约束机制。省社将适时开展督查督导工作,不定期检查各市社开展复制推广工作进度情况。各市社今后每半年向省社合作指导处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省社将根据需要将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加强宣传学习,营造氛围。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复制推广的经验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发展意识。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多层面、多角度反映供销合作社通过深化综合改革对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以赢得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对复制推广工作中涌现出好的做法和成功事例及时进行宣传,营造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