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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开展消费扶贫助力帮扶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5 信息来源: 综合业务处 责任编辑:办公室

省社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29号),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社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省社决定在春节期间开展消费扶贫活动,以消费促进帮扶贫困村的群众增收增效,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时间:2020年1月至2月

  二、活动主题

  主题:消费扶贫•暖心行动

  三、活动范围

  以帮扶徐闻县公港村和英德市连樟村为重点,鼓励省社机关、直属单位和社会各界,以购买或帮助销售扶贫地区农产品的方式,以实际行动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扶贫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省社直属企业要依托销售渠道,在超市、门店和专区等经营场所开展“买产品、献爱心、促脱贫”消费扶贫活动,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为扶贫地区贫困群众奉献爱心。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市场广东供销馆,发挥供销联盟组织优势,在年货节期间设立扶贫农产品专区,集中展示展销扶贫农产品,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开展扶贫产品“五进”活动。省社直属企业要立足实际,大力开展贫困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超市、进社区等对接促销活动,扩大农产品销售渠道,引导群众购买扶贫产品献爱心。

  (三)搭建与贫困地区农产品供需对接平台。充分发挥供销联盟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作用,搭建省社机关、直属单位与贫困村农产品供需平台,建立单位食堂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驻村扶贫工作队要协助贫困地区成立专门机构把好产品质量关,确保提供优质产品。

  (四)开展订购订销扶贫农产品活动。省社机关和直属单位要向广大干部职工发动倡议,积极做好引导、宣传、推广扶贫农产品工作,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个人购买农产品。直属单位的工会组织要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优先采购一定比例扶贫产品,作为干部职工法定节假日福利。

  (五)推进电子商务营销。省社直属单位要充分利用网上平台,宣传和倡导“买贫困地区产品,献扶贫济困爱心”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以实际行动推动消费扶贫工作。省社电商平台要开设“情暖扶贫地区”农产品销售专区,充分发挥“粤供优品”品牌优势,拓展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上销售途径,提高线上销售量。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消费扶贫活动是省社及直属单位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体现,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齐心协力,确保本次活动全面铺开,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宣传发动。坚持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树立买贫困农产品献爱心的理念,积极营造“消费扶贫•暖心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消费扶贫活动中来。

  (三)明确工作职责。各单位要指定1名联络人,负责沟通协调工作。省社驻村工作队负责对公港村生产和拟销售农产品制作产品图文宣传资料、供货目录和价格清单。供销联盟(嘉网公司)负责组织扶贫农产品质量检测、采购和配送等工作。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

   2020年1月8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