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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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5 信息来源: 本网 责任编辑:办公室

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深圳宝安、龙岗区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 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两节”期间是食品消费旺季,关系到人民的健康和幸福,关系农村社会稳定。各级供销社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提出的“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指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岁末年初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两节”期间饮食安全。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各级供销社要坚持党政同责,强化党组织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坚持把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到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政治高度,作为一把手工程狠抓落实,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压力传导到位。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对本单位食品安全按“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好责任分工。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全省供销社系统要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引导,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强化经营者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和安全经营,努力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是强化保障供应。各级供销社要坚持“以人为本,重在预防”的指导思想,拓宽供应渠道,加强产销衔接,保障粮油肉菜禽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强化食品全流程全链条监管。要加大力度组织质优价廉、适销对路的货源,通过连锁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方式,发展农村食品配送,坚决杜绝销售各类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产品,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证群众吃上用上放心、安全的食品。

  五是强化督导检查。各级供销社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联动,全力配合当地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要重点对全省供销社系统涉及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及所属连锁超市、门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网点,特别是加入供销社、悬挂供销社标识的农村加盟店和村级便利店等各类经营网点,以及租赁供销社设施的加工、存储、运输、经营单位等,集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食品经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络流入农村市场。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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