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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3 信息来源: 合作指导处 责任编辑:办公室

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深圳宝安、龙岗区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

  为广泛宣传近年来我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最美故事,弘扬新时期供销合作社“背篓精神、扁担精神”,在全系统持续营造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省社将结合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第五次代表大会,在《广东合作经济》杂志出版先进典型人物事迹专辑。现将向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征集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材料报送对象

  重点报送近年来在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要求在工作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获得群众公认,有示范引领作用,充分体现新时期供销合作社“背篓精神、扁担精神”。报送对象要面向供销合作社基层和工作一线,特别是要挖掘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推动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基层供销社改造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面涌现出的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

  二、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材料报送要求

    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夸张、伪造。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应突出展现供销合作社良好形象和工作特色,主题突出,人物形象丰满,事例完整,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每位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1500字,并配备3-5幅工作场景照片。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分别报送5名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材料,深圳宝安、龙岗区供销合作社各报送1名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材料,省社直属各单位各报送2-3名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材料。

  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深圳宝安、龙岗区供销合作社和省社直属各单位要对报送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材料严格把关,并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材料加盖公章报送省社“五代会”筹备工作综合协调组。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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