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厅(委):
目前我国三大主粮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总体较高,但水稻种植环节机械化水平相对较低,尤其南方稻区水稻机械化种植仍是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短板,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彻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落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有关稳定粮食生产的部署要求,加快补齐水稻机械化种植(以下简称“水稻机种”)短板,进一步提升水稻全程机械化水平,我部决定组织开展南方稻区水稻机种推进行动,现将做好南方水稻机种推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聚焦农机化扶持政策,夯实育插秧设施装备基础
各地要充分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对高性能水稻机械化移栽机具等开展档次优化,并可按程序将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至35%,补贴额可高于相应档次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要组织制定育秧和烘干成套设施装备建设规范,尽快提出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备案报告,加快列入补贴范围步伐。鼓励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水稻机种设施装备实施累加补贴,推行“三合一”补贴办理方式,抓细抓实风险防控,促进装备水平提升。要围绕发展机械化移栽,用好发展集中育秧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规模适中的标准化育秧中心,既要发挥好现代化温室育秧中心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强、自动化水平高等优势,也要发挥好轻简化育秧生产成本低、带动能力强等特点,着力解决小农户育秧难、成本高的问题。要强化“为机育秧”的理念,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各相关主体加强农机农艺融合,遴选当地宜机品种,合力培育适宜机插的壮秧,为补齐南方水稻机种短板夯实基础。
二、加大试验验证力度,明确主推技术模式
水稻机械化移栽属绿色稳产增产技术,具有灾害抵御能力强、除草剂使用少、增产潜力大等特点,对于缓解南方多熟制季节茬口矛盾、提高水稻复种指数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钵体毯状苗机插、常规毯状苗机插、有序抛秧和钵苗摆载等水稻机种技术模式对比试验验证,把握不同技术特性和适用条件,综合分析结果,科学确定经济适用的水稻机种技术路线和选型配套机具。采用技术推广规划等方式,明晰主攻方向、目标任务,至少确定一项水稻机种主推技术模式,落实配套措施,长期坚持,稳扎稳打,久久为功,促进水稻绿色增产。要统筹考虑移栽作业环节之间衔接,引导农户尽量采用履带式机械进行水田耕整作业,避免破坏犁底层,减少后续插秧机械进地作业的困难。
三、培育服务组织,提高育插秧作业能力
各地要将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水稻机械化育秧、供秧、插秧的主体力量,加大相关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力度,改善育插秧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作业服务覆盖能力。要积极采用作业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充分调动有关主体应用机械化移栽技术、开展育插秧作业服务的积极性,争取在有条件的地方整村整乡推进实施。加大对农机社会化服务新主体、新模式、新业态的指导支持力度,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等新方式,一站式解决小农户水稻生产难题。依托全国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加强农机服务组织带头人及骨干机手育插秧实操培训,培养一批作业能手。要认真总结率先突破水稻机械化移栽瓶颈问题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好做法、好经验,推介一批育插秧技术娴熟、成本质量控制好、服务覆盖能力强的典型案例,树立可学可及样板,形成“头羊效应”。
四、组建专家队伍,包片开展技术指导
我部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专家指导组将继续加强南方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跟踪指导,分区域制定完善“双季稻”“稻油”“稻稻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模式和机具配套方案,为南方水稻机种示范推广提供技术指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推动组建省市县三级专家指导团队、示范推广骨干团队,强化技术支撑。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与部专家指导组、省级专家团队、农机产销企业加强对接,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授课、交流咨询、巡回指导等技术服务。支持专家与各县“结对子”,建立长期指导联系,切实找准制约水稻种植机械化发展的症结所在,探索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案。指导基层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当地实际,以机械化移栽方式为重点,及时细化完善并发布“本土化”的技术要点,让更多水稻种植农户知晓掌握。组织地方农机推广技术骨干深入种植机械化薄弱乡镇,建立“分片包户”机制,对重点大户长期跟踪服务,提升机械化种植技术应用能力。
五、结合示范县创建,树立机械化典型样板
加强对水稻主产县机械化生产补短板工作指导,引导有条件的县开展全国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对照评价指标要求,加大水稻机种等薄弱环节政策支持和工作力度,加快经济适用的机械化移栽技术推广应用,争取早日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要集中力量聚焦重点区域、主推技术、新型主体,争取奖补政策支持,打造一批模式优、机制好、效果佳的水稻机种示范基地。采用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强示范创建工作经验交流,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由点及面,先易后难,梯度推进,带动周边地区水稻机种水平加快提升。
六、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机种工作推进方案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立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目标任务,增强提升水稻机种水平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水稻机种工作,争取将补齐水稻机种短板纳入地方政府有关粮食生产党政同责、乡村振兴等方面考核。要成立水稻机种补短板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动员,统筹抓好农机农艺品种融合、“为机育秧”、配套机具保障、推广应用、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工作,多措并举加快水稻机种补短板步伐。要全面梳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水稻机种发展情况,深入分析机械化水平低的原因,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谋划制定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年度和中长期目标,抓紧落实落地工作措施,实行部门协作、区域联动,合力促进水稻机种水平持续快速提升,为水稻稳产增产提供机械化支撑。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于4月15日前将工作推进方案、10月15日前将今年水稻机种工作总结,报送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联系电话及邮箱:010-59191605、njhsglc@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