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供销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和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依法治社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社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供销社党组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要负责同志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及《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通过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专家宣讲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到供销合作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反腐败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分析研判全省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任务,提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各项工作举措。二是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召开党组会带头认真学习宪法,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宪法的精神实质,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利用“宪法学习周”等契机,在系统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党内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指导推动各级党组织开展对《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重要法规的学习。开展法治教育培训,2021年完成年度学法考试并全部合格,举办法律培训班2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要求,组织省社机关有关人员旁听法院庭审。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活动。省财经学校邀请派出所警官讲授法制教育课,省电商学校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直属企业重点围绕企业重组、内部治理、财税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宣传,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四是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全面从严治社暨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以“学党史悟思想,守纪律铸忠诚”为主题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举办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和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向直属单位印发《被查处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忏悔录选编》,以案示警,以案明纪,起到“查处一人、警示一批、教育一方”的效果。
二、完善联合社治理结构,提升合作经济组织运行效能
一是健全完善“三会”制度。按照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定位,根据供销合作社章程,指导推动市级社、县级社建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及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严格执行理事会向社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向理事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制度,完善理事会会议集体决策机制。二是健全发挥监事会作用。印发《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关于建立和完善联合社监事会工作规范的实施意见》《省社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健全监事会工作机制。完成对直属单位年度内部审计和部分直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工作。加快推进省供销集团向出资企业派驻监事会主席和财务负责人工作。三是推进设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省供销社及20个市级社、94个县级社完成设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并规范运行机制。
三、理顺社企关系,强化对社有企业和社有资产监管
一是优化管理层级架构。按照《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社有企业改革重组方案》,组建广东省供销集团,完善省联社-省供销集团-出资企业管理架构。制定《省供销集团权责清单(试行)》《出资企业向供销集团请示报告报备事项清单》,形成一级管一级的层级管理机制。指导推动17个地市供销合作社建立了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二是强化社有资本管理。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印发规范省社直属企业改革重组和风险处置期间社有资本收益管理等财务管理规定,规范社有资本收益预算的收支、使用和管理。三是加强对重大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印发《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使用政府性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冷链骨干网、大湾区基地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开展对2019-2020年度全省供销系统专项资金、粤菜师傅专项资金、冷链骨干网及大湾区基地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四是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整合监督力量,通过信息共享、集中研判等工作方式,统筹协调审计、财务、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一是依法依规从严管党治党。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监督法规,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成立省社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的实施意见》。二是强化权力制约与监督。加强“关键少数”监督,落实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的要求,落实抓早抓小机制,运用好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班子按规定开展谈话提醒。印发《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社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强化直属单位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三是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机制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直属单位和领导干部考核和述责述廉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四是制定《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五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定不移纠正“四风”,压减“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基层减负的相关规定,精简文件和会议。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六是压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保密工作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管控体系,严格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安全防控,有效防范安全事故。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健全保密制度,规范保密管理,开展保密检查,确保保密安全无事故。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结合疫情防控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新冠病毒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五、规范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制度程序。严格执行《中共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工作规则(试行)》《中共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党组议事清单》等系列规范文件,不断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组书记以身作则,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坚持先专题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后再提交党组会审议,自觉坚持末位表态。三是切实发挥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用。在理事会授权范围内,为党组、理事会管好社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维护资本安全提供专业性、合规性意见。四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完成巡视整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风险处置债务重组、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改革任务等事关供销社改革发展大局的重点工作均按规定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并及时向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沟通汇报。五是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除保密事项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均以会议纪要形式公开。六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作用。省社机关和直属单位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对重大决策进行合规性审查,发挥前置预防作用。省社有关部门在讨论决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处置社有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增资重组改制社有企业等重要事务时必须征求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意见。在决策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时,增加专家咨询和论证环节。2021年省社机关按规定向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征求意见。
六、下一步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培训长效机制,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和途径。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加快出台省供销社重大决策相关配套措施,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重大决策程序。围绕数字供销、直供配送等创新性重要项目,加强建章立制,着力依章施治。三是强化协同监督。进一步发挥监事会、纪检监察、审计等协同监督作用,强化对直属单位经营管理、重点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等工作的协同监督,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