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2023年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试点改革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27 信息来源: 省供销社 责任编辑:办公室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拟列入调整的2023年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改革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9月27日—9月29日,共3天。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供销社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合作指导处陈琛

  联系电话:020-37621851

  附件:关于调整2023年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改革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附件

关于调整2023年公共型农业社会化

服务体系试点改革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分配资金

合计

2550万元

1

韶关市供销社

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改革

推动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建设,特别是特色优势、优质农产品冷链流通服务向基层延伸,重点在试点地区布局设立供销社公共型冷链仓储物流服务示范项目4个以上,有效发展对接村镇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等基层联农组织128个左右,带动小农户发展合作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经营。

调整为:重点在试点地区布局设立供销社公共型冷链仓储物流服务示范项目1个以上,有效发展对接村镇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等基层联农组织50个左右。

935万元

调整为:350万元

2

江门市供销社

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改革

推动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建设,特别是特色优势、优质农产品冷链流通服务向基层延伸,重点在试点地区布局设立供销社公共型冷链仓储物流服务示范项目3个以上,有效发展对接村镇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等基层联农组织98个左右,带动小农户发展合作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经营。

调整为:重点在试点地区布局设立供销社公共型冷链仓储物流服务示范项目6个以上,有效发展对接村镇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等基层联农组织176个左右。

680万元

调整为:1265万元



相关文件: